监理资质有效期延续期间能投标吗?
作者:陈维余 发布于:2017-08-24 20:32:09 来源:
某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公司资质证书有效期于XX年4月7日到期,同月11日,该公司持其市住建局出具的“该公司资质证书正在延续中,延续期间资质有效”的证明,参加某工程监理项目投标。评标委员会对该公司监理资质延续中且过有效期可否参加投标的问题,基本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该公司资质证书有效,可以参加投标。
理由有三:一是该公司的资质证书在延续期间虽然超过有效期,但有市住建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支撑;二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3]106号)第六条之规定:企业资质资格有效期届满未提出延续的,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该公司在有效期届满前已提出延续申请,市场主体属“法无禁止即可为”,故无法证明其资质延续期间无效;三是监理资质证书是形式要件,而监理资格是实质要件,资质证书届满并不等同于监理资格被取消,招标人可以参照有关规定对其效力予以追认。
第二种:该公司资质证书无效,不可以参加投标。
理由有三:一是该公司所属市住建局出具的证明缺少法律依据,甲级监理企业证书发证机关是住建部,延续审查机关为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部根据省级主管部门的审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对同意延续资质的企业颁发资质证书,故市级住建局证明从法理上讲有越权之嫌;二是该公司资质虽然在办理延续中,但是存在批准或不予批准延续的两种可能性,属于效力待定状态,将监理合同授予一个资质效力待定的单位于法无据;三是根据建设部印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190号第18条“工程监理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逾期不申请资质延续的,有效期届满后,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第二十三条“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的计算时间以资质证书最后的核定日期为准”。可以认定该公司资质证书无效,不可以参加投标。
对此,笔者更认同第二种意见,不知业界同行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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