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启动资产证券化 参与主体将进一步扩大
事件描述
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资产证券化PPP项目的范围和标准,同时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2月17日前,推荐1-3个首批拟进行证券化融资的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将共同努力,力争尽快发行PPP项目证券化产品,并及时总结经验、交流推广。
事件评论
首先,本《通知》如果在明年有效推行的话可以有效解决PPP项目投资回款周期长导致参与企业流动性压力增大的问题,该困扰解除后PPP项目的参与主体将进一步扩大。
其次,在目前的时间点我们依然看好PPP在2017年度的投资机会。明年在经济维持稳定和地产调控的大背景下,PPP依旧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抓手,且明年PPP依旧是落地高峰期,到目前为止,财政部CPPPC的入库项目总金额为127421亿元,保守估计明年带来新增落地项目也在数千亿级别。
最后,我们认为PPP今年主要看点是PPP订单量的增长,而到了2017年很有希望看到业绩的逐步兑现,PPP相关公司的估值吸引力再度显现。
具体的投资方向,我们建议关注建筑、环保、农业三大领域的PPP参与上市公司。
建筑领域:我们重点关注三条主线:1)PPP专业化平台:龙元建设、东方园林、苏交科;2)PPP+一带一路:葛洲坝、中国建筑、中国铁建;3)PPP+地方国企改革:隧道股份、四川路桥、安徽水利;
环保领域:PPP项目受益于《环境保护税法》落地,项目集中于污水处理、固废处理、土壤修复领域,重点关注公司为:博世科、京蓝科技等;
农业领域:农业是PPP项目在2017年最有望取得拓展的领域,近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农业部发布了推进农业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提出重点支持社会资本开展高标准农田、种子工程、现代渔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追溯体系、动植物保护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重点关注公司为:北大荒、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
来自证监会的大消息:为PPP资产证券化设置“绿色通道”是什么意思?
来源:第一财经
老虎说:侨兴私募债风波不断,广发银行和浙商财险撕逼大戏上演,让市场开始正视非标准化债券“穿上马甲”变成标准化证券隐含的风险;而就在这时,证监会今儿发了个大消息,说是要为符合要求的PPP开通绿色通道。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是为了解决PPP投资方退出的渠道问题的解决方法之一。狂想一下,政府,证监会希望资金关注PPP,未来将通过发起债券,成立投资项目的资产证券化基金,甚至是鼓励项目成立实体快速上市等等。是否股市资金会被分流?是否参与投资PPP或PPP项目实施的上市公司,会有更好的现金流?
资本市场“开门”迎PPP入场。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联合向各级发改委,各地证监局、沪深交易所及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下发《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2698号)(下称《通知》),希望通过两部委联手合作,推动PPP在项目融资方式上的创新,提高PPP项目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
按照《通知》,各省级发改委将于2017年2月8日前,推荐1~3个首批拟进行证券化融资的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正式行文报送国家发改委。证监会将在产品审核环节开辟“绿色通道”,由交易所及协会建立专门的业务受理、审核及备案绿色通道,专人专岗负责。
PPP资产证券化将改变以往点对点对接民间资金的方式,转为借助资本市场进行真正的社会化融资。
“这将解决PPP资产证券化’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一位参与多个PPP项目的投资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投资PPP项目最大的障碍是期限长,动辄十五年、二十年,流动性差、退出难,目前有许多金融机构都在进行私募性质的“类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比较困难。允许产品到交易所交易,将直接提高PPP项目资产的流动性。
4类项目先行
《通知》要求各级发改委与证监会系统各单位加强合作,其中发改委将负责项目筛选、推荐及辅导。筛选标准主要有4个方面。
第一,项目已严格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和实施方案审查审批程序,并签订规范有效的PPP项目合同,政府、社会资本及项目各参与方合作顺畅;第二,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能持续安全稳定运营,项目履约能力强;第三,项目已建成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已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并已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第四,原始权益人信用稳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具有出色经营能力,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约或虚假信息披露,无不良信用记录。
作为新试点,首批项目将优先鼓励“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具体是指“主要社会资本参与方为行业龙头企业,处于市场发育程度高、政府负债率水平低、社会资本相对充裕的地区,以及具有稳定投资收益和良好社会效益的优质PPP项目”。
其中,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以及新一轮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等国家发展战略的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
PPP项目参与方较多,关系复杂,尽职调查难度大、信息披露不充分,直接导致确权难、定价难。对此,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级发改委必须做好项目管理,并配合资产证券化尽职调查等工作。
同时要求,项目各实施单位须严格执行PPP项目合同,保障项目实施质量,履行资产证券化法律文件约定的基础资产移交与隔离、现金流归集、信息披露、提供增信措施等相关义务,并配合中介机构做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各地发改委负责监督、督促。
开辟“绿色通道”
《通知》不但对发改委的职责安排做出规定,也对证监会系统机构如何支持做出明确。
特别是在审核方面,沪深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负责对申报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审核、备案和持续监管,同时,须建立专门的业务受理、审核及备案“绿色通道”,专人专岗负责,以提高对国家发改委优选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审核、挂牌和备案的工作效率。
证监会还对中介机构提出要求,包括切实履行管理人职责,强化内部风控与风险管理基础上提高执业质量和服务能力,证监会将进行督促。同时,引导市场主体建立合规风控体系,配合发改委加大业务宣传和培训,普及规则及监管知识,推动各方建立合规、风控与管理体系。
发改委与证监会也表示,将联手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PPP推进过程中遇到的一个明显问题是投资者参与度有限,为此,发改委与证监会将积极引入城镇化建设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不动产基金以及证券投资基金、证券资产管理产品等各类市场资金参与PPP资产证券化产品,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支持机制。
其中证监会将“研究推出主要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证券投资基金,并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有关部门共同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两部委还将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保证及时共享PPP项目信息,协调解决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问题与困难。包括推动建立针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监测、违约处置和市场化增信机制,研究完善信息披露及存续期管理要求,确保资产证券化PPP项目信息披露公开透明,项目有序实施,接受社会和市场监督。
各省级发改委与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将建立信息共享及违约处置的联系工作机制,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稳定运营。
随着《通知》下发,第一批项目筛选工作就将启动。按照要求,各省级发改委将于2017年2月8日前,推荐1~3个首批拟进行证券化融资的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正式行文报送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将从中选取符合条件的PPP项目,进行支持辅导,以尽快发行PPP项目证券化产品,并及时总结、推广,证监会系统各单位将进行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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