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注评中心职能作用 推动中介优质高效服务政采
作者:程彪 金德华 发布于:2016-04-15 16:57:0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行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保障经济信息安全、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放宽市场准入,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笔者结合云南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与资产评估中心(以下简称“省注评中心”)工作职能和政府采购领域的情况,就如何发挥其职能作用,促进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在为云南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同时,实现自身加快发展,提出几点建议。
牵线搭桥
省注评中心既不是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部门,也不是政府采购活动监管部门,按照省委编办确定的职能,省注评中心是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管理工作,承担会计、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统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因此,省注评中心可以作为全省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单位”)采购会计、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的采购代表,牵头委托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把技术强、服务优、信誉好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招进入围资格范围内。根据云南省政府印发的《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文件和省财政厅云财采〔2015〕26号规定,在1-3年的服务执行期内,政府采购中介服务费用单项或者批量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全省采购单位就可以直接自主择优选择入围中的任何一家会计、资产中介并协商价格实施优质高效采购。
组织谈判
根据财政部、云南省政府印发的《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和云南省财政厅(云财采〔2015〕26号)文件规定,购买入围供应商服务费用单项或者批量金额在20万元以上、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符合财政部18号令规定条件的省级单位,可以按相关规定的步骤自行组织采购。
省注评中心是云南省委编办核批的事业单位,是独立事业法人,具有管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的职能和专门的管理人员,只需由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其管理人员进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专项谈判的专门培训,就能符合财政部18号令规定的自行组织采购的条件,为省级采购单位组织专项谈判,选出技术强、服务优、信誉好、价格物有所值的会计和资产评估等中介。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物价部门的规定,省注评中心可向采购单位收取专项谈判的组织代理费,弥补成本性支出。
特邀监督
省注评中心具有对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等的管理职能,云南省级财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聘请其工作人员作为特邀监督员,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特别是对中标(成交)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可以把监督情况作为省注评中心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分级管理和开展执业质量监管的重要参考。
引导转型
当前,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面临公司登记制度改革、服务价格完全市场化等重大政策调整带来的挑战,同时也面临政府扩大购买社会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务以及全国人大取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许可等改革措施带来的机遇,省注评中心可以指导、引导、推动行业适应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充分利用专业资源,在主动服务改革的同时,实现自身转型升级。一是省注评中心可以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合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培训指导,使其熟练掌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义务、法律责任、维护权益救济途径和方式等,为在政府采购的竞争中发展壮大,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抓住机遇,熟悉我省政府购买服务的目录、PPP项目中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的要求,提升自身服务技能和服务能力,主动出击,在政府购买服务、PPP项目中占有一席之地;三是鼓励有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多种经营”,向财政部备案,成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全省政府采购项目。
信息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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