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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县级采购规模的途径

作者:CCGPNET 发布于:2003-01-14 15:43:00 来源:http://www.caigou2003.com

政府采购是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形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其制度在西方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我国从1996年开始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开展了政府采购试点工作,2000年试点工作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从2001年开始,我们由试点转向全面实施,在全国推行了政府采购制改革。作为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公共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机制,在县(市)级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不仅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而且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效之举,对缓解县(市)财政收支矛盾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经过几年的运行,县(市)级政府采购在制度建设、管理体制、预算管理、规范操作、培训和队伍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和进展。但由于县(市)地域狭小,经济基础薄弱,市场发育不够健全,市场、供应商、评审专家、中介机构等相当缺乏,制约了工作的开展;财力匮乏,既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也未编制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等原因,造成县(市)级政府采购范围狭窄、项目单一、政府采购总体规模小、批量少、单项资金小的问题较为普遍。正是由于采购标的较小,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供应商也因为无利可图,参与的积极性不大,有时在招标采购时甚至出现没有供应商愿意投标的现象。而政府采购中心也对各部门各单位拟实施采购的项目、数量、质量、技术规格等心中无数,工作缺乏计划性,只能随时都处于临战状态,疲于应付,突击操作,导致事倍功半,工作进展缓慢。笔者认为,县(市)级政府采购中心应正视自己所处的环境,面临的问题,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能够扩大县(市)政府采购规模、促进工作进展的途径。

政府采购范围向乡镇延伸

将辖区内各乡镇的货物、工程及经常性服务项目采购纳入县(市)级统一办理,既可以扩大县(市)级政府采购的规模,又可以对乡镇财政支出情况实施有效的监督,使其逐步走向规范。

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规范采购批次

政府采购中心编制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定期由各行政事业部门填报政府采购


计划,可以使政府采购中心对拟实施采购的项目做到心中有数,工作安排有计划,既可以在计划形成规模时实施采购,也可以实行横向联合采购或区域联购。

推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

对经常性服务项目、通用性和涉及面广的商品采购,通过统一公开招标,定产品、定价格、定服务、定期限,并以文件形式将中标供应商的协议供货承诺书及相关内容告之各采购单位。单位采购时,可在文件规定的产品范围内选择满足自己需求的产品。避免重复招标采购、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

建立区域性政府采购市场

建立以省、市为轴心的区域性采购市场,实行“省级搭台,市级唱戏,市县上下联动,区域横向联合”的运行机制。可以发挥省、市政府采购机构在规范运作、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避免盲目采购、重复采购、多次采购所造成的重复作业和浪费现象;变零星为集中,变零散为规模。

建设横向联合采购模式

县(市)级政府采购中心之间加强协作,签订联合采购协议,将短期内难以形成规模的采购项目联合起来,形成规模,实行统一公开招标,以发挥出采购的规模效应等。

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在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将政府采购预算单独列示,以便在财政资金充余,财力允许的时候,动用采购预算资金集中统一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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