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促进国有资产管理
政府采购是以政府为主体、为实现社会公众需要而进行的采购。在采购过程中,政府是实际贸易行为的参与者,但政府同时作为管理者,又对国有资产、财政支出负有管理的责任。因此,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对于促进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意义重大。
过去,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管理一直是个薄弱环节,购置计划无目的性,管理不善,每年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十分严重。政府采购实行严格的采购预算,加强了采购的计划性管理,解决了过去随意采购、监督乏力、不能形成规模采购效益等问题。实行政府采购,只要是财政性资金,且用途符合年度政府采购目录的支出,都必须编入采购预算,对没有预算的采购,财政不予拨款。将采购计划和预算编制结合起来,不仅能事前加强对预算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计划的管理,而且还起到细化预算的作用,从而达到避免重复和盲目购置固定资产。
长期以来,在国有资产的购置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采购有关人员或许为其采购行为没有负完全责任,或许没有强有力的手段制约,或许没有采用最佳采购方案,为确保国有资产更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的合理需要,就要求我们完善和引进科学的管理手段。比如,政府采购的采购清单与验收记录,实现对国有资产管理的全过程监控;整个采购过程都是在完全公开下进行的,并且对整个采购过程都实行监控审核,看采购需求是否符合履行职能的需要,有关采购项目是否应该按规定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采购是否按合法的程序进行;资金结算、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支付状况等等,凡此种种,表明政府采购的整个购置过程都处于严密的监控之中。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根本目的是提高资产营运的质量和效益,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政府采购遵行“三公”原则和效率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等采购方式,通过招标投标的形式来规范国有资产经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运营质量和效益。国外有关资料显示,政府采购通过程序规范管理,在提高采购质量的前提下,能够节约10%左右的财政支出。我国在部分地区取得的成绩也印证了这一点。
政府采购作为一种对公共资金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在国有资产的购置过程中,对节省财政支出、引导国有资产向高效益领域转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对促进我国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规范化、法制化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