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管工作
作者:CCGPNET 发布于:2003-06-12 12:17:00 来源:http://www.caigou2003.com
● 陈志仁
《政府采购法》赋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具有政府采购监督和检查的职能。在日常工作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忙于政府采购日常事务,而忽视了监督和管理,这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要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必须重视政府采购监管的作用,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
政府采购工作开展以来,采购的监管还是一个薄弱的环节,从各方面投诉的情况来看,当事人(中介机构、采购单位、供应商)的法制意识比较淡薄,采购中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因此,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加强监督管理力度 以《政府采购法》为准则,强化政府采购监督职能,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在实际工作中把监督和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创新监督机制 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努力探索监管的新局面。
深入招标现场监管 凡是重大招标采购项目或外界有影响的项目,采购管理部门要深入现场加强监督,形成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一体化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
处理好投诉事案 对违规的当事人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情节的轻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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