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理论探索-政府采购信息网

县级政府采购工作操作程序

作者:CCGPNET 发布于:2003-06-12 12:19:00 来源:http://www.caigou2003.com

●     江辉  陈相富
      县级政府采购工作具有规模小而散、信息量不全、供应商不足、专家(评委)有限等实际情况,要想让政府采购在县级全面推开,规范操作,就需要加大《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法律意识,积极推行市、县、乡联动的采购方法,实行资源共享,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同时,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中心、采购人三方必须密切配合、相互监督、环环相扣、规范操作。
具体在操作上从采购申报到资金结算等方面形成如下操作程序:
采购实体或采购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在编制综合预算的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申报采购项目。在实施采购时提前1~2个月上报采购计划,财政局业务科室根据计划审核资金来源。
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立项,落实资金来源,开具“政府采购通知单”,一式四联(业务科室、政府采购管理科、国库科、采购核算专户)至政府采购管理科。
政府采购管理科每月20日汇总编制全市采购计划,根据计划确定采购形式,委托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政府采购中心或集中采购机构在指定的采购方式范围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售后服务承诺或其他特殊要求实施采购。
政府采购中心确定供应商后,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报政府采购管理科和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供应商必须依据采购合同规定的内容供货,采购人按要求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的内容用词准确、不含糊。报告呈送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验收报告和采购合同,向国库科开具政府采购转账通知书。国库科在接到通知书后与供应商进行资金拨付。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