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规则”再采购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4-08-03 14:22:00 来源:不详
本报讯 (通讯员 张东伟) 一些供应商由于对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的规范、流程和药品招标软件等不太熟悉,以致在投标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应有的失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针对这种情况,7月27日,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召开药品集中采购业务沟通会,从采购资质审核和投标两方面提醒药品企业有关投标的注意事项。
该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企业投标之前,投标人应出具齐备的文件证明和资质材料。就药品招标而言,合格的投标人应提交资质文件、产品证明文件、配送服务材料和网上投标品种报名总表等材料。其中主要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中一年度增值税报表复印件等。为了保证药品质量,投标人要提交产品GMP证书复印件、药检报告等质量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时一定应注意标书的密码领取委托函不要丢失。此外,网上报价要谨慎,如果报错价格,应在开标前及时提交纸质报价文件予以说明。网上成交的议价品种也是需要投标人签字确认的。
据介绍,自2000年以来,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招标中心先后实施了4次药品招标采购,累计实施采购预算11亿多元。但由于一些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应有的失误,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与会的广大供应商代表纷纷表示,此次沟通会使他们对药品招标采购的规章制度和参与药品招标采购的程序有了全面的了解,提高了今后参与药品招标采购活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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