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一定了之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4-08-17 14:36:00 来源:不详
●王晓进 李文军
服务类政府采购,如车辆加油、车辆维修、车辆保险以及会议、印刷等,普遍实行定点采购,但由于各地区经济条件和政府采购情况不同,各地服务类定点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法又各不相同。
如有的地区是一年一次招投标。这种做法虽能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促进定点供应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收费标准,但也有其不可小视的缺点,如招投标工作量大、定点供应商变更频繁,不便于财政部门管理,且就一个地区而言,极有流于形式的可能。还有一些地区由于采购规模小,潜在供应商少,片面地认为就这么几个供应商,采取了“终身制”,这不仅易造成行业垄断,且会产生新的腐败。
笔者认为,服务类定点采购工作不仅要体现公平、竞争原则,为每一个潜在供应商提供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机会,同时还应保持定点供应商的适度稳定,以便于财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即不应频繁变更定点供应商,也不应搞“一定了之”,两种极端均不可取。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在服务类定点采购工作中,在健全管理办法、完善采购协议的前提下,应把工作重点放在定点之后对定点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上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要按照定点采购管理办法和定点采购合同或协议,制定对定点供应商的监督考核办法。考核应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领导下,由集中采购机构抽调有关方面的专家和人员组成考核小组组织实施,采取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应以收费价格、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为主,采取量化打分的方法进行;每次考核结束后应慎重做好考核结果的处理工作,可采取提出警告、限期改正、暂停定点资格、终止定点资格的办法,逐步建立服务类定点采购供应商奖罚机制。通过考核,一方面使那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供应商能够继续为政府提供服务,另一方面使那些被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又无实质性改进的供应商退出政府采购市场,并将考核和处理结果向社会予以公告。既保证了政府采购市场的适度稳定,又体现了公平、竞争和奖优罚劣的原则,还能够促进供应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收费价格、改进服务态度、完善服务措施,为采购人提供全面、全过程和满意的服务。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平时也要经常征求和收集采购人对定点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发放定点采购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广泛征求和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而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同时,结合本地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实际,通过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适度扩大定点供应商的数量,为采购人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使定点供应商之间相互开展竞争,自觉提高服务水平。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