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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集中支付需完善细节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4-08-17 17:19:00 来源:不详



●董建民
政府采购制度推行以来,按照财政部财政资金全部实行集中统一支付方式的要求,政府采购资金的结算、支付也纳入了集中管理的范围。资金集中支付既是采购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衡量采购工作成败和效率的标准之一。政府采购组织招投标工作以后,作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要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而合同的资金拨付条款一般要由政府采购部门负责,所以政府采购部门又担负着采购项目资金的报批、监督和结算责任。政府采购资金拨付有时效性,而目前集中支付的程序却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矛盾。
政府采购中资金集中支付的现状 资金集中支付,也就是国库部门对预算、追加和临时调度的各类财政资金,按照一定的运作程序,进行全面统一结算支付。当前,在政府采购中,原则上是在资金落实以后才开始进行采购活动,从而克服空头采购、资金拖欠、合同违约等情况。在采购资金的安全性上,由于政府采购脱离于建设、施工单位以外,增加了多项监督制约因素,使资金拨付更加有效、可靠。但是资金集中支付的程序,由于在时间上形成了滞后,不免给政府采购工作带来信誉、效率、制度等方面的影响。
资金集中支付时间滞后带来的后果 一般情况下,按照合同规定,资金拨付结算应以某一天为结算周期,而进行政府采购的财政资金集中支付程序通常需要:政府采购部门编制采购拨款申请;预算部门审核后下达拨款计划指标;国库部门核准后拨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从政府采购资金专户通知银行转拨到供应商财务账户等步骤,加上还有签字、盖章过程和有时签批领导不在位等,造成资金支付时间滞后、劳动量增大、各项工作被动等后果。这些情况难免带来违约、信誉低、时常处在忙于跑单和应付状态等现象。
政府采购中资金集中支付比较好的方法 政府采购中实行资金集中支付,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和监督,但是也应尽量达到高效、方便,起到有助于和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的作用。一是政府采购实行预算制,资金支付早安排。有计划地将政府采购资金筹集、调度、部署到位。对有预算的政府采购资金尽早安排整体付款计划;对已签署合同的项目资金要及时调整和落实,并在付款期到来前启动拨款程序;对临时追加和变更的采购资金要提前做好预测和安排。二是实行周转金的办法。对政府采购资金实行部分预拨,即事先留有余地地将相当数量资金划拨到政府采购资金专户,采取买酱油的钱可以买醋的方法进行及时调整。三是减少程序,一票到底。建立政府采购审批专用单制度,将各级、各项审批内容绘制到统一的审批表中,安排专人、专管负责到底,以保障情况熟悉、办理及时。四是事先制定必要的规程、制度,对某些特殊情况采取特事特办的方法,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或提前进入审批程序,多方合力确保政府采购资金按照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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