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 “公” “诚”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4-08-24 14:47:00 来源:不详
●姜广林
每当我看到书架上那本红灯芯绒皮的荣誉证书时,自然就会想起当初接受这一特殊任务时的情形。
那是2001年3月的一天,黑龙江省农垦局93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方维山叫我去他办公室,推门一看,其他4位处长也都在场。
“分局成立政府采购招标中心,处里研究让你兼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和招标工作,看看你是啥意见?”方维山说完,领导们的目光全聚焦在我身上。
“这项工作以前没接触过,既然已经决定,我就干中学呗”。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嘀咕,全处26人,学历高的年轻人不去安排,偏相中我这个“老三届”。
怨归怨,干归干。好在以前干过十几年的物资统计,对划表填数并不陌生。
为尽快在12个农场和4个龙头企业建立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制度,我把政府采购的重要意义和总局要求做好统计工作的文件精神写进局长助理的讲话材料;把上报时间、保留小数位数、怎样撰写文字分析等具体要求,印在报表的封底上,旨在基层统计填表时有所依据,便于操作。
我还设计了一个报表记录,每到季末报表,都逐个单位地将上报时间、审核出的技术性和逻辑性差错、有否文字分析等逐项进行记载,并形成文字材料,印发给16个应报单位,一来给下次填报提个醒,二来作为年终考核业务和评模的主要依据。
2002年5月15日,处领导安排我到外省参加政府采购培训班学习,从市场经济国家政府采购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到我国《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实施,从目前政府采购机制框架的初步形成,到实践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越系统研读,越深刻体会到:政府采购是一项全新的“阳光”事业,是财政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保护民族产业、壮大民族经济、培植财源的有力措施。
知识的不断积累和丰富,使我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游刃有余。在多次筹备货物类和工程类采购招标过程中,文字材料方面从未出现过歧视供应商或偏袒某个投标商的纰漏。
领导压担子,使我增长了工作技能和才干,得到了锻炼和提高。2002年度,我被农垦总局授予政府采购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在荣誉面前我暗下决心,在今后的报表中,要体现一个“实”字;在依法采购中,要体现一个“公”字;在为投标商的服务中,要体现一个“诚”字。
现在我才真正领悟,为什么当初处领导把这项工作交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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