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放弃“本土研发”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4-08-24 14:55:00 来源:不详
●文/希文
经常会听到一些中介机构委屈地说:“一些供应商经常埋怨我们,为什么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中要全盘套用某一国外产品。其实,我们对此也无可奈何,因为采购人说国内产品的质量达不到他们的要求,或说这是特殊采购,这种产品只有国外有,等等。”
例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研发的血液透析机,拥有国家专利证书,而且临床实验证明完全能够满足用户的要求,但就因为某医院强烈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写明“必须原装进口”,而丧失了投标的权力。
某些“本土研发”的东西,在某一方面可能敌不过“进口产品”,但也必须认识到:没有哪个国家的科技水平能够达到垄断一切的地步,因此,采购人只要把详细的技术参数提供给中介机构就可以了,国内供应商的产品只要符合技术参数的要求就可以投标,让供应商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公平地一较高低。这样既给了国内投标商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同时,通过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可以节约采购成本,采购人在服务和效率方面得到的保障也会更多。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就以为国外进口一定好,就是走了极端,而且也不符合“政府采购应当尽量采购本国货物”的规定。
据专家介绍,我国的某些设备,有很多都是依赖昂贵的进口。但奇怪的是,我国现在即使研制出了先进的设备,也没有大展拳脚的机会,因为采购人根本就不给他们投标的机会。
当然,采购人也有自己的理由,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习惯使然”,例如,某医院院长就强调,医生就习惯索尼的机器,如果采购其他的品牌,还要给医生进行新的培训,这样就会浪费时间和精力。
但是这并不能成为采购人不采购国货的充分理由。刻意强调国外进口,可能是某些人观念上的滞后,也可能有某些利益因素在里面。不过,公平是公开招标的前提,技术参数不应当具备任何的倾向性。
最重要的是,政府采购不同于平常的个人采购。政府采购的采购人是政府部门的人员,他们花的都是纳税人的钱,因此就肩负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如果在采购一些高尖端产品时,在国内也有的情况下,采购人都指定要“国外进口”,那么中国的企业如何发展?中国的高科技怎么发展?如此指定“国外产品”岂不是有悖政府部门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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