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落选原因细分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4-08-24 15:25:00 来源:不详
●三 阳
庞大规模的政府采购市场对众多商家来说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其商机无限。但是,从目前政府采购的情况看,虽然有些厂家实力雄厚,产品竞争力也很强,但在政府采购投标中却屡屡受挫,原因何在?
对标书研究不透彻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许多厂家在制作投标书时,不仔细阅读《投标人须知》、《采购标的简介》、《报价须知》等有关招标内容,对招标人的要求不做全面细致地研究,往往偏重于一些重要技术要求,而忽视了其他一些要求。因此,即使产品质量很好,价格也很合理,也会因为对招标书的一些重要要求没有明确响应而成为废标,连初选的资格都没有,更谈不上中标了,白白丧失了很多绝好机会。
缺乏报价技巧
盲目报价,缺乏基本的报价技巧。
许多厂家对实行政府采购的目的缺乏正确认识,认为实行政府采购的目的就是为了省钱。在报价时,为了能中标,以便扩大影响,便一味地以压低价格,甚至不惜以亏损价来进行竞标。这种脱离实际的报价,不仅会让评标人员对产品的质量能否得到保证产生怀疑,同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推销,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往往会引起恶意竞争,这对企业的长期发展是不利的,也失去了实行政府采购的本来目的。
有的厂家则正好相反,认为政府采购购买力大、资金支付能力强、信誉好,有利可图,就存在侥幸心理,不对竞争对手的报价进行分析和研究,而盲目抬高价格,这在竞争激烈的政府采购招标中,其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营销策略滞后
实行政府采购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杜绝在过去分散采购中存在的“暗箱操作”现象,减少腐败行为,因而,政府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很高的透明度。由于有些供应商对这些情况不了解,在政府采购中,仍然使用过去的营销策略,通过拉关系、托人情、请客送礼等种种不正当手段去推销产品,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与实行政府采购的初衷背道而驰,致使许多本来很有希望中标的厂家因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而被招标单位直接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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