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经营天地宽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4-08-26 09:48:00 来源:不详
来源于:厦门市政府采购信息网
由厦门市政府采购办牵头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诚信教育活动日前在厦门经发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举行,福建省财政厅采购办肖宝铭副主任、中国财经报社政府采购专刊王迎庆主任编辑、厦门市采购办全体人员、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协议供货供应商负责人及销售代表参加了活动。
诚信教育活动包括两部分,一是诚信教育宣讲会,二是供应商座谈会。
市采购办负责人在诚信教育宣讲会做了专题讲解。他指出,“诚是基础,信是过程”,只有把诚和信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政府采购的目的才能达到。在阐述了诚、信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后,他强调,政府要做诚信政府,企业要做诚信企业,人要做诚信人,不讲诚信就难以在社会上立足,不讲诚信经营的企业生意只能越做越窄。
他对协议供货执行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不诚信的表现进行了通报,提出以下诚信工作要求和建议:
1、严格按协议供货承诺价格供货,要弄清楚采购计划表中预算金额与实际执行的采购合同金额的关系,不得违规直接按照申请的预算金额供货、开具发票。
2、中标供应商应亲自签订、履行合同,不得随意授权子公司或其他企业签约供货,不得转包协议供货中标资格。
3、供应商开具给采购单位的发票栏目内容要完整明确,如采购单位、具体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等均须明确。
4、应做到“一个提速,两个及时”,即提高服务速度、及时拿单、及时供货,建议供应商建立办理AB角制度。
5、根据规定与区属采购单位进行沟通、协商,量力而行,妥善处理区级协议供货事宜。
6、进一步改进售后服务工作,着力解决服务不及时、不能一次性解决故障、推卸责任、服务力量不足等问题。
7、按照协议供货合同范本签订正式合同。
8、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诱导采购人改变采购设备、品种型号。
9、根据协议供货承诺约定,及时向市采购办报备采购合同、报送采购统计数据报表。
采购办负责人强调,大多数协议供货供应商是讲诚信的,受到投诉的是少数,但是少数人出问题会导致多数人的努力成果被抹煞。希望大家共同努力,营造政府采购诚信氛围,树立和保持好诚信形象,使厦门的政府采购更加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在供应商座谈会上,供应商纷纷表示,此次诚信教育活动内容丰富、意义重大,指明了下一步努力的方向,今后要以通报的不良表现为鉴,及时总结、认真反思,加强企业内部诚信教育和建设,诚信经商、文明待客,切实做到让采购单位安心、让社会放心。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政府采购呼唤理性采购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