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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基础工作规范 完善政府采购(之二)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4-09-01 15:00:00 来源:不详


                      
    二、内部控制制度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政策制定、预算编制、购买方式决定、资金支付、监督检查等工作都由财政部门掌握,权力相对集中,如何正确使用权力,避免公共权力对政府采购各个程序的干预,成为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因此,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是使各项权力得到约束、制衡和监督,政府采购得到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保证。
                                 
    ——控制环境。它是指对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有重大影响的因素的统称。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其他控制能否实施或实施的效果。它既可增强也可削弱特定控制的有效性。要建立健全适应政府采购特点的内部控制环境,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建立准入制度。一方面应建立供应商准入制度,加强招投标市场的建设,对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供应商资格;另一方面对申请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社会中介机构也实行准入制度。(二)加强“透明度”建设,要加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加强适用规则的透明度,加强采购操作过程的透明度,加强仲裁的透明度,保证当事人和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三)加快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建设,做好《政府采购法》与相关法规的衔接,做到相互协调,彼此补充。(四)加强对采购机关采购人才的管理和建设,培养一些既懂招投标、合同、法律、市场调查,又懂机电、建筑的复合型人才,完善评标委员会人才库制度。(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要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形成一种诚信、公正、公平的环境,通过道德的力量约束每个人,使每个人具有良好的动机和思想。
                                 
    ——政府采购会计系统,它是指为了汇总、分析、分类、记录、报告政府采购交易活动而建立的方法和记录。一个有效的政府采购会计系统应能做到以下几点:(一)确认并记录所有真实的采购交易活动。(二)及时且充分详细地描述交易。(三)准确计量交易的价值。(四)确定交易发生的期间,并记录在适当的会计期间。(五)在报表中适当表达交易相关事项。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会计制度,全面反映政府采购的价值运动和实物运动,反映采购效率,首先,预算会计应逐步由现金制向权责发生制政府采购会计过渡。将预算内外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债权、债务关系和应收款、应付款、形成资产的分布等情况通过会计制度反映出来。其次,在增加采购预算科目的同时,重新设计政府采购预算科目,不仅要按功能设置会计科目,还要按具体单位和基础上设计会计科目。最后,应加强国库支付中心的会计责任。在出纳环节,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严禁一个人保管支付款项的全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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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程序,它是由为合理保证政府采购目标的实现而建立的政策和程序组成。主要包括:(一)建立有效的政府采购流程,一方面请购、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应有交易授权,有相关主管人员签字;另一方面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批、采购与验收、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应适当分离,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二)划清政府采购的政策制定、预算编制、执行采购计划、监督、验收等职能的界线,形成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三)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做好“源头控制”,完善预算编制程序。在财政预算和采购单位之间建立复核制度。每一财政年度终了时,财政部门总预算、国库支付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商业银行、预算单位之间定期对帐。(待续)

    作者:徐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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