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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缺点漫谈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4-09-08 10:46:00 来源:不详

 

 

 

主持人在前两期讨论中,通过各地观点的阐述,我们试图揭开邀请招标存在的真实原因。而“优缺点漫谈”的话题,我们则希望能够探究邀请招标的本质。对特点、优点和缺点的分析,可能是找出完善其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的有效途径。

嘉宾


李平:
陕西省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

李坤:南京军区南京物资采购中心

宋小平:江西省永丰县财政局

 

特点

李坤:邀请投标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一般由招标人直接向潜在供应商发出邀请;接受邀请的单位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其他人无权索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数量有限,一般控制在3


10个。

宋小平:从《政府采购法》对邀请招标“适用条件”的规定,可以看出其特点。一是发布信息的方式为投标邀请书;二是采购人在一定范围内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三是竞争范围有限,采购人员只要向3家以上供应商发出邀请标书即可;四是招标时间大大缩短,招标费用也相对低一些;五是公开程度逊色于公开招标。

李平:邀请招标毕竟不是政府采购的主流方式,与公开招标方式相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直接向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函,不需要发布招标公告;采购人在一定范围内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竞争范围有限,采购人只要向3家以上供应商发出邀请标书即可;招标时间大大缩短,采购周期较短,招标费用也相对较低;公开程度与公开招标相比较,不如公开招标。

优点

李坤:和公开招标相比,一些采购量不大或交货时间比较短的项目,通常首选邀请招标采购方式。


一是节约成本。由于被邀请参加的投标竞争者有限,可以大大减少标书制作、通信联络、资格预审、实地考察、专家差旅及劳务费等环节的支出。不仅可以节约招标人费用,还可以提高每个投标者的中标几率。对于采购标的较小的招标来说,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往往得不偿失;

二是提高效率。投标单位少,工作周期相应缩短,尤其适合采购那些价格波动较大的商品,可以减低招标风险和投标价格。军用物资往往时间要求较为紧迫,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既保证了采购活动的公开性,又有效地提高了采购效率,因而部队倾向于采用邀请招标。

李平:邀请招标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公开招标的缺陷,又能相对充分发挥招标优势,特别是在投标供应商数量不足的情况下,可发挥招标的作用。当公开招标无法实施,或者公开招标,供应商参与数量以及有效投标不足3家以上时,使用邀请招标正好可保证采购项目的正常实施。

另外,由于政府采购市场不健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因业务水平和技能所限,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渠道受阻,实施公开招标有一定难度时,采用邀请招标,可以通过对潜在供应商实行有限邀请方式,实施招标投标活动,既可以节约采购成本,又可保证采购项目的实施达到预期效果,还可以为采购机构提供实践机会,促进采购机构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为实施公开招标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缺点


李坤:邀请招标限制了充分竞争,也容易导致潜在优秀供应商无法入围。

一是可能多花钱。由于信息不对称,招标人很难了解所有的潜在供应商,部分优秀供应商可能无法入围,最终没有形成充分的竞争,招标人可能因此多花钱。

二是可能滋生腐败。招标人有可能故意邀请一些不符合条件、缺乏竞争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其内定中标人的陪衬,搞假招标。或者只邀请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企业,真招标,哪家中标都能接受。

三是可能受到围标。相互竞争的供应商,为了避免相互间充分竞争而减少利润,在某些场合下,可能会达成默契,联手哄抬价格。

同是政府采购,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文化氛围下,制度、方法、适用效果可能大相径庭。同是招标,我国首推公开招标,而欧盟国家的项目法人有权自由选择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李平:邀请招标不可避免地隐藏着较多的采购风险。允许搞邀请招标或邀请招标过多地存在,容易造成一些单位和机构有意规避公开招标,甚至搞假招标,招“人情标”,而能够体现政府采购“三公”原则的公开招标这一主流方式被人为地减少使用;实施过程中,在邀请供应商、组织招标投标等方面人为因素较多,简单随意倾向严重,容易滋生营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进而产生腐败现象;向特定供应商发出邀请,容易在开标前泄露招


标秘密,造成供应商之间相互串标围标,抬高投标报价,虚增采购成本,损害采购人利益,其结果有可能违背政府采购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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