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保险箱”
本报讯 近期,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河北省武安市财政局对全市政府采购定点单位上半年执行情况展开大检查。此次检查共涉及汽车加油、维修、办公设备耗材、办公用品、打字复印、印刷等6个定点项目、数百个品牌和型号。
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武安市财政局主要采取了3项措施:首先召开专题会议,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印制了“检查通知书”和“检查处理意见书”;其次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突击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定点供应商的商品价格、服务质量、信誉状况等方面进行摸底,掌握真实情况;再次在检查中采取“听、问、查、比”的方式开展工作:“听”即听取被检查单位汇报,“问”即询问该单位执行定点采购合同情况,“查”即查看销售发票和定点采购商品销售明细账目,“比”即对比各定点采购供应商的商品价格、服务质量等。
通过检查来看,各定点采购单位商品质量、售后服务普遍较好,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定点单位有虚开、多开销售发票,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暗中提高商品价格等现象。对检查中查出的52起违纪事实,已按合同规定给予违纪单位相应处罚,打破了某些定点采购单位定点后认为进入“保险箱”的高枕无忧意识,对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评论
让定“点”流动起来
政府采购要向健康方向发展,必须找到既能规范采购行为,又能提高采购效率的采购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定点采购和协议供货应运而生,通过这几年的实践,这两种采购方法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可。然而无论是定点采购也好,还是协议供货采购也好,人们遇到了一个普遍的难题:“点”好定,后期监督管理难办。
一位公务员曾经很气愤地向笔者说过这样一件事情。一天他的车轮胎出了毛病,于是打电话让定点维修厂来更换。但是维修厂说必须把车开到自己这里更换。车胎坏了,怎么能开到维修厂?这位朋友只好自己打车到维修厂去取轮胎,好不容易把手续办完。这位朋友惊讶地发现,开的发票里有轮胎的费用,居然还包括修理的费用。
这位朋友就不明白了,自己只是买了个轮胎,没有让他们更换呀。但是维修厂说:“我们从来都是这样办的,并不是我们不给你更换,是你自己没把车开过来!”
很多供应商在不惜血本进入定点供应商范围后,自以为万事大吉,可以高枕无忧,于是在供货质量上动起了心思,以次充好,还有的小毛病大修。这些供应商的做法已经引起了许多采购人的不满,如果任其发展下去,无论是定点采购也好,还是协议供货也好,都很难顺利开展。
一位采购中心主任曾经说过,公开招标只是完成了定点采购和协议供货10%的工作,重要的是后期的监督管理。在这方面,河北省武安市的做法值得提倡,他们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打破了定点采购单位的“保险箱”意识,让他们明白了,“点”不是固定的,而是流动的。这样,估计供应商在进入“点”以后,很少会有投机取巧的心理。
让定点采购流动起来,“点”定得才更有价值。
作者:洗 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