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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规范也要效率

作者:欧阳青波 发布于:2004-11-01 14:3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长足发展是有目共睹的。就政府采购项目的范围而言,从比较容易操作的小汽车、办公设备逐步扩展到公务车维修、保险,医疗设备、管理信息系统构建等领域;采购规范不断扩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初步堵塞了“人情采购、红包开路”的腐败漏洞,增强了财政监督职能,提高了财政对支出管理的水平。但同时改革工作也存在不足,如采购预算不够完整,采购目录范围偏窄,采购方式单一,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等等。如何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制度改革求规范

    完善预算 强化约束

    采购预算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目前,大多数设区市、县(市、区)尚未实行部门预算管理,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即使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也做得不够到位,在执行过程中临时要求调整采购预算的情况时有发生,致使政府采购临时动议多,要求时间紧,造成采购数量小、批量多,询价采购多,规模效益难以体现,采购效率难以提高,难以突显政府采购的优势。

    政府采购必须加大部门预算管理改革的力度,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范围和质量。在执行部门预算过程中,不得任意追加采购支出或改变采购项目,对确需调整的采购计划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强化采购预算的约束力。通过编制完整的政府采购预算,实现将各单位购置的同一货物、服务等项目归集起来进行统一公开招标,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集中支付 规范采购

    加强政府采购资金支出管理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一项重要手段。

    目前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规避集中采购行为依然存在,特别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利用预算外资金进行的采购项目和大多数大专院校的采购项目没有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外资金和教育经费的使用完全脱离了财政监督,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这些部门没有得到有效推行。

    由于采购资金没有实行统一支付,大多数部门集中采购未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采购行为不够规范。各级财政部门应该加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力度,对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预算内外资金实行统一支付。实行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改变资金条块分割的管理办法,通过政府采购以实物的形式发放到各使用单位。对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的采购,财政不予支付,在资金上规范部门和单位的采购行为,从而有效防止部门和单位规避政府采购行为的发生,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规模效益。

    理顺机构 互相监督

    自《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监管机构和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相分离的运行机制在部分地区得以实现。由于历史原因,仍有部分市县的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同属一个行政机关管理,或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办法。由于管理和代理不分,政府采购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难以形成,财政部门的管理监督职能形同虚设。管理和执行的尽快分离到位,形成财政监督管理机构、供应商和购买主体三者的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以更为有效地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抑制腐败。

    区域联动带县市

    块块分割难成规模

    我国实行的是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体制,政府采购活动明显受制于财政活动范围。一是各县、市、区政府采购资金量小,不能形成一定的采购规模,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在县一级政府采购工作中不能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在政府采购市场较小的情况下,县级成立各自的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增加了政府采购的成本,同时还增加了人员支出对财政的压力;二是县一级政


府采购信息沟通渠道不畅,各自为战,政府采购信息无法实现资源共享,政府采购的优势难于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三是县级政府采购执行机构能力比较低,缺乏一定数量和各种类别的专家,政府采购行为难于规范操作。以上原因,加大了县级政府采购的执行难度,增加了政府采购的执行成本,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得不到提高,导致县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难于有效开展。

    区域联动提高效率

    建立设区市与县(市、区)之间的纵向联合政府采购协作制度,以设区市带动所管辖的县、市、区的政府采购工作,对规范采购行为,提高县级政府采购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行区域联动主要是以协议供货或定点服务为切入点,充分发挥设区市政府采购的能力,以及市场功能相对发达的优势,通过对通用货物和服务实行协议供货或定点服务,打破块块分割,提高县级政府采购的效益和效率。各县、市、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可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委托市级以上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实施采购。县、市、区在不成立政府采购中心的情况下,既发挥了政府采购规模作用,节约成本,又达到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目的。

    区域联动是一项推进县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的有益尝试。在区域联动工作中,县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加大采购资金的直接支付力度,规范各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二是加强对协议采购、定点采购日常行为的管理,使协议采购、定点采购工作得于顺利进行;三是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的监管,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采购,使政府采购行为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阳光”操作。

    简化手续促效率

    正确处理规范和效率的关系是进一步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内容,政府采购不能只讲规范不讲效率,不讲效率的规范是没有生命力的,也不能为广大采购人和供应商所接受和认同。如何在规范的前提下,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积极推行协议供货

    协议供货通过统一招标,定品牌、定价格、定限期、定服务条件,并以文件形式将相关内容告之各采购单位,可以有效减少重复招标,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可以满足采购单位使用的多样性和及时性,简便的手续还提高了采购的时效性。

    协议供货是建立在公开招标方式的基础上的,具有一次招标、多品牌中标,采购人可随时多次采购的特点,实现了政府采购的规范、效益和效率三者的最佳结合。

    简化程序缩短周期

    采购机构在不违背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可简化操作程序。如将中标公示期更改为中标信息公布;对通用定型货物或服务类项目采购,缩短供应商标书制作期,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加快集中采购机构内部运作、审批、流转等操作环节,缩短政府采购前期准备工作时间。如采购计划下达时间、采购方式审定时间、供应商资料审查时间和采购人提供可操作性需求资料时间等。通过压缩政府采购前期准备阶段和后期履约验收阶段时间,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比如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工作方式,明确各处室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的审批程序和审批工作时间,提高了政府采购办事效率。

    健全信息管理系统

    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采购手段是否先进和能否掌握足够信息以形成竞争。目前,预算单位提出的采购物品的多样性与政府采购通过品牌、规格的相对统一以形成批量的矛盾比较突出,由于没有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集中采购机构难以掌握足够信息以拥有足够的选择余地。因此,集中采购机构应当逐步建立更为广泛的供应商信息网、商品信息网,形成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以最大限度地节约人力和物力,缩短采购周期,加快采购速度,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

    加强教育提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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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专业水平要求高的工作,涉及多学科的知识。工作人员不仅要熟悉预算、合同、招标投标等多方面知识,还要具备货物、服务和工程的专业技能;不仅要熟知采购程序,还要有较高地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和采购技巧。但目前,采购工作人员真正熟悉法律、政策、业务的还非常缺乏,而采购任务又日益繁重。因此,从抓好人员培训入手,逐步造就一批业务精通、训练有素,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政府采购队伍,以保证采购任务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

    编后

    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过程中,规范与效率一直在天平的两端忽高忽低着。从《政府采购法》的宗旨出发,规范与效率都是这场改革的追求。正如作者所指出的,“不讲效率的规范是没有生命力的”,同样,不讲规范的效率也没有意义。

    几乎无法计算,有多少人在为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默默奉献。作为省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冲杀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前沿的一员,本文作者深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意义不单纯是堵住腐败漏洞,更在于一项科学、有效的制度的建立。文章立足政府采购实际,对规范政府采购做了理论探讨,同时为规范县级采购行为的区域联动设想的探索也值得读者细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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