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产品有效配置的“指挥棒”
作者:邱浩宇 发布于:2004-11-23 11:5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公共产品使用上的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决定了政府作为其提供者的必要性,也进一步揭示了政府作为其买方市场构建公共支出方式的合理性。
政府采购作为公共支出三大改革之一,是指各级政府部门为了履行职责的需要,在完善的监督体系下,以法定的程序采用购买、委托或雇佣等方式,获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这里可以看出,政府采购作为一种公共支出制度,对公共产品购买及配置功能明显,在公共产品分配领域举足轻重。
过去旧有的经济体制惯性,从制度上决定了购买公共产品的财政性资金分配与使用分离的状况,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督,使得公共支出效率低下,甚至大部分支出都游离于既定政策目标之外,浪费惊人。许多公共产品,如兴建大中型水利枢纽、大规模植树造林、环境保护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大都倾向于支出单位内部提供。这种提供方式一来缺乏实践依据,且没有战略性考虑,造成重复建设、设施闲置,增加了公共财政性资金的浪费和负担。再者,财政性资金使用过于分散,缺乏透明度,极易产生“寻租”。利用政府采购,完善公共支出方式,通过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操作手段,能充分实现公共产品的有效分配,堵住公共产品的流失“黑洞”。
政府采购完善的操作程序和监督手段,可以有效实现公共支出资金的合理使用及效率问题。一是利用政府采购前期市场调查,做出合理的定量分析,能够实现对公共产品需求的合理决策,为公共产品的分配方案提供理论依据;二是通过合法的操作程序,规范、透明、高效地为公共产品的购买提供质量优良、开支合理的渠道;三是彻底实现监督与执行分离,提高了支出行为的透明度,促进公平交易,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落在实处。
现代社会越来越呈现多样化特征,多元化的阶层、集合、利益群体,分化整合速度日益加快,使社会公众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也日益多样化。作为对社会多元化需求回应的公共支出改革,实践政府与社会的有效互动,发挥政府采购在特定群体利益实现上的优势,可以有效缓解社会不同利益群体对公共需求的压力。社会公众的需求会直接影响公共产品的供求与价格;由于政府采购的规模远非私人采购可比,在一定程度上能成为引导消费的“指挥棒”。
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可以看到,政府采购带有服务公共利益的目的性,强调资金的使用方式与效率。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使得公共支出对于政府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如何才能满足社会公众的整体偏好,有着积极回应作用。如近年来,随着城市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于良好生存环境的需求也在日益提高,利用政府采购的竞争优势,能够有效实现这类公共产品的供需平衡,从而使这类公共产品的性价比最高。
政府可以通过调整政府采购规模和结构,有效影响社会需求总量和结构,体现和配合政府产业政策、地区政策及其他社会经济政策。例如,政府在经济过热时,适当压缩政府采购公共产品的规模,可以降低总需求;在经济萧条时,可以增加政府采购公共品的数量,刺激总需求的增长,实现倾斜性的政策支持。通过采用“成本——收益分析法”增强政府公共支出的选择性,尽可能使公共支出实现效益最大化。利用政府采购的乘数效应,可以增加政府在公共活动中各环节上对公共产品的投资,由此带来诸如需求的增长、就业的增加,公众收入的增加。收入大增又带动消费,对投资产生刺激,最终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可见,政府采购有利于节省政府支出,硬化财政预算约束,提高支出效益,实现《政府采购法》中所规定的“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功能。
探索新的途径实现公共产品配置上的合理分配,是新形势下,采用创新思维解决公共支出结构调整的有效手段和战略。随着公共产品的合理利用,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自觉保护的素质会逐步提高,公共资金使用的效益性也能充分体现。当政府采购越来越朝着法制化、规范化方向迈进时,必将在公共产品的合理分配环节中起到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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