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要严把“七关”
政府采购是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采购机关)使用财政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者是雇佣等形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各采购部门在采购的过程中,应严把“七关”。
一、计划编制关。采购机关要认真编制本单位的年度采购计划,结合本单位的财务实际,周密计划,科学安排,编制科学、务实的采购计划,这一关是整个政府采购系统的第一道坎,各单位计划编制的“质量”直接决定着采购的成效,所以,在编制时,切不可盲目、超越实际。
二、预算审批关。采购管理部门应根据各采购机关的财力情况和实际需要,对采购机关编制的采购计划严格审核把关,对不切实际、超财力的项目进行压减,对不科学的项目安排进行调整。
三、价格审定关。在采购活动中,采购管理部门要充分借助市场的力量,达到性价比最优化的目标,严把价格审定关。不但要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市场采购手段竟得到最优市价,而且要对供货商的信誉、服务质量进行严格审查,真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合同执行关。在采购过程中,关键点是合同的执行,所以,除严格要求供应商如期执行合同外,还要随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的,要及时要求其进行赔偿。
五、质量检验关。采购机关要对采购的物资质量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对一般性的物质可以直接进行认定,对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物资,可请有关专家进行检查验收。质量上存在问题的,要及时要求供货商进行更换;存在欺骗行为的,要按照消费者权益法要求其进行经济补偿。
六、经费结算关。会计核算中心要凭借采购机关结算票据、验收单据等有关凭证进行财务结算,对超预算、擅自
增加项目、“搭便车”、手续不全或虚报采购费用、提前报帐、重复报帐等不予财务结算。
七、审计监督关。审计部门应依据现行有关规定和财经法规,对物资采购全过程活动实施全方位的审计监督,看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财经法规,有无执行不严或者随意执行等问题,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在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环境中正常进行,遏制“暗箱操作”等现象的发生,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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