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两分离”的现状、成因及建议
政府采购“两分离”是指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与执行机构两权分离。这是依照《政府采购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法律准则,也是防止政府采购由分散腐败转变为集中腐败的重要举措。实施《政府采购法》已有两年多了,依法推行政府采购“两分离”情况怎样是事关政府采购健康发展的大问题,笔者从调查掌握的情况来看,问题不容乐观,有待研究解决。
一、现状
自从《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实施“两分离”,三令五申,重锤推进。但是成效甚微,阻力重重。以某省为例:截止2005年3月,某省17个市州,72个县(市),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设置全部到位。政府采购执行机构的设置不尽人愿。省级监管与执行监管机构全部到位,市州级执行机构,由政府直属的1个,在财政部门之外成立的有2个,单独成立的有7个,尚在组建的有3个;县市级在财政部门之外成立的有4个,单独成立的有36个。某省将在今年6月份和下半年,分别对市州和县(市)政府采购机构建设情况,进行大检查,明令严肃督办,抓紧落实。
对于执行机构的设置,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设置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从上述情况调查分析,市州级真正依法设置,符合要求的显然不够,约占18%。有的在财政内部设置,监管与执行机构在工作上,要么一团和气,要么相互扯皮;有的挂靠其他部门,在执行上重利忘义。县(市)级执行机构的设置只占总数的一半略多。由此情况,不难看出政府采购“两分离”存在的突出问题,长期发展下去,不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两分离”,难以实现政府采购的目的和意义。
二、成因
首先,对政府采购实施“两分离”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各级政府部门以为有了财政部门具体抓政府采购就行了,对实施监管与执行两分离缺乏深层的认识,没有看到实施“两分离”是从体制上、制度上保证政府采购健康发展的要求,是防止政府采购由分散腐败变为集中腐败的重要措施。
其次,对政府采购设置“两分离”存在等待观望思想。近年来进行的机构改革,机构不是越改越少,而是越改越多,财政有些机构改革缺乏统筹性、科学性、实用性,甚至有的朝令夕改。有些机构成立后,人员无事可做;有些机构设置不久又要合并;如:前段大力推行会计核算中心,接着又要成立国库收付中心。鉴于前车之鉴,有些领导对实施政府采购“两分离”,存在着等待观望思想。
再次,对政府采购已实施“两分离”的状况尚存犹豫。从实施“两分离”的状况分析,真正独立设置执行机构的,难以独立行使职能,对监管部门的支持有很强的依赖性;在财政内部设置的,与监管机构关系或过于亲密,或互相扯皮,真正规范履行操作职能的占少数,职责权利难以严格区分;挂靠其他部门设置的,工作上以部门利益为重。
第四,对县(市)级实施政府采购“两分离”没有法律依据。某省先是规定年采购额2000万元以上的县(市)必须成立执行机构,进而要求所有县(市)都要成立执行机构。对于县(市)级政府采购实施“两分离”,《政府采购法》没有明文规定,推行两分离,从实际情况看,难以落实。
三、几点建议
坚持依法实施“两分离”。要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设立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和执行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宣传实施“两分离”的法律原则,认
真解决各级领导的认识问题,同时要帮助执行机构认真解决好工作经费、待遇等问题,以便机关人员愿意到执行机构去工作,从各方面切实保证政府采购规范操作,从法律体制上、监督管理上,防止由分散腐败到集中腐败问题的发生。
注重实效推行“两分离”。根据各级各地的实际情况,在确保设立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前提下,地市级必须依法设立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正确实施“两分离”;县市级可根据采购规模设立,年采购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要单独设立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年采购额2000万元以下的,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立政府采购执行机构,也可以挂靠行政服务中心和其他服务性窗口设立,或者明确中介代理机构,负责政府采购的执行,做到逐步稳步推进。
完善制度确保“两分离”。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界定监管与执行的工作职能,理顺操作程序,制定规章制度,狠抓检查落实。同时,要协同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监督部门一道,认真抓好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确保政府采购规范操作。此外,财政部门要深入监管领域,抓好专家库的建设,媒体发布的渠道,加强对执行机构的考评等等。
建立区域市场规范“两分离”。逐步建立全省、全市区域政府采购大市场,实现全省、全市电脑联网,试行网上采购。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实行“区域一体,上下联动”的区域代理模式,或者“一家采购,百家搭车”的联动模式,以节约采购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增加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不断健康发展。
上一篇:用制度剥离部门“业主”地位
下一篇:浅析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