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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二)

作者:李玥 发布于:2005-05-09 11:3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如何让专家库管理最有效

  专家库,顾名思义,是对专家的集中。通过建立一个统一的集中各个行业领域的专家资源的数据库,供使用者随机抽取使用,为政府采购制度优化服务。目前,我国实现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专家库。

  目前,政府采购专家资源主要集中于采购代理机构,但其规模过小,种类也较单一。此外,专家库集中于采购代理机构,在长期合作过程中,专家与采购代理机构间的默契,可能会影响评标公正性。

  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专家库,对入库的评审专家实行“统一条件、分级管理、资源共享、随机抽取、管用分离”,通过资源整合,达到资源共享,实现优化配置。这种专家管理方式对我国目前政府采购市场来说,是有效的。

  组建方式

  评审专家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专家库进行管理,评审专家库的组建活动应该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应当打破地区封锁,实现评审专家资源共享。一个成熟的评审专家库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规模大 条件佳 具备符合规定条件的评标专家,且专家总数不得小于500人,每个专业领域的专家个数能达到评标活动的要求。

  专业齐全 分类检索 既便于对专家的集中与管理,也便于对专家信息进行统计加工,做分类检索。

  可随机异地抽取 有满足异地、随机抽取的必要设施和条件。财政部门要对资源共享、评审专家互通有无,以及保持评审专家的独立与客观性等,从设施上创造条件。

  多途径找专家 财政部门设定评审专家的入库资格,采取公开征集、推荐与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对于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所拥有的专家资源,可以先由各机构按规定条件进行初审,然后作为评审专家候选人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

  除个人申请、单位或有关专家推荐外,另一个较为可行的方式是众多行业协会推荐其会员。我国众多的行业协会涵盖了较大范围的行业领域,有着数量可观的注册会员。行业协会有一套严格的准入与淘汰机制,只有真正在该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与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才能成为其会员。同时,行业协会通过各自的管理机制,对会员管理较严,并能始终站在该行业发展的前沿。所以行业协会是评审专家库组建时“寻找”合格专家的好途径,只要对该类申请者进行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身体状况等方面的考核就可以了。

  管理与使用分离

  专家管理与使用相对分离,专家库日常维护管理和使用抽取相互分离,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专家库维护管理与抽取使用相互制约的管理制度。

  人员制约 专家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在财政部门监督下随机抽取,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也可以由财政部门专家库的维护管理人员随机抽取后,推荐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使用。

  时间制约 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在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既要保证公平、公正,又要保证充足的联系时间,确保专家如期参加。如所抽取的专家不能前来,也有时间与候补专家联系。

  统一管理 建立统一管理的专家库目的是整合全社会的专家资源,所以财政部门应公开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服务,不应隐瞒专家库资源。如果遇到行业或产品特殊,政府采购专家库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以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确定评审专家,但应报财政部门备案。


  诚信评审 评审专家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与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不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项目评审。

  次数限制 对专家参加评审工作的次数应有所限制,原则上一年之内不得连续3次参加评审,以避免项目评审过程中的“寻租”。

  五大管理手段

  一旦评审专家不遵守招标纪律或专业知识水平跟不上政府采购的要求,一则采购质量得不到保证,二来腐败现象容易发生,三会贬低政府采购的形象和信誉。完善专家库及专家的管理,可以采取以下几种主要手段。

  培训制 财政部门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专家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廉政教育培训。

  档案制 财政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应为每位专家建立档案,详细记载其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情况。档案有两个部分不可或缺,一是业务档案,二是信誉档案。业务档案记载该专家参加项目评审的业务能力及责任心等,信誉档案的建立则是为了使专家的评审活动更为规范,杜绝专家违反评审工作纪律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审活动的情况。

  信息反馈制 通过信息反馈,加强与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联系与沟通,听取有关方面对评审专家业务水平、工作能力、职业道德和评审程序等方面的意见,可不断改进评审专家的工作态度及工作方法,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的专家评审水平。信息反馈的方式也很多,如联系表、信件、电话、网络等。

  年度考核验证制 财政部门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对入库专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家的评审业务能力、对相关政策法规的熟悉程度、钻研状态、研究成果、职业道德等。考核结果应该保存在每个专家各自的档案内,作为奖惩依据。

  奖惩及淘汰制 奖惩机制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作用可能是最直接的,且示范作用可能是最普遍的。适当的奖惩,以及与此相应的评审专家的进出机制,可以达到加快专家库的流动与更新,提高专家评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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