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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大科技中介平台

作者:夏华 发布于:2005-05-09 16:3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科学家手中的“技术”并不就是企业家需要的“成果”,这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有数据表明,我国每年有3万多项科技发明产生,需要产业化、商品化。与此同时,中国民间10万亿的银行存款在寻找出路。

  在这个巨大的资本市场中,政府采购的资金也可以说是一个亮点。政府采购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就是要扶持国内企业,为国内市场注入活力。可以说,政府采购的过程很大程度上来说也是一个资金有效运用的过程。众多的科技型小企业有技术,但缺乏后续发展资金的投入,需要转移技术;传统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需要投资,需要新技术注入。江浙民营企业的二次创业,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调整也需要新技术的注入。因此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是一个迫在眉睫的事情,同时几大目标市场,也让科技中介机构面临发展机遇。

  成果转化宜引入采购机制

  在现阶段市场经济体制下,科技中介机构以专业知识、专门技能为基础,与各类创新主体和要素市场建立紧密联系,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重要的支撑性服务。在“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思想的指导下,一些国家财政部指定的采购代理中介机构,尤其是科技中介机构,得到了国家和政府的大力扶持,有效降低创新创业风险。科技中介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和国家科技进步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但目前科技中介行业的发展还是比较困难,主要原因是我国的科技中介行业起步较晚,市场还不够成熟,大家对科技中介机构缺乏信任感,因而在项目对接服务期间,不愿意支付前期费用,导致技术经纪服务很难开展,这种情况下就非常需要政府部门的支持。

  按理科技中介作为专业服务,应当实行前期费用+服务佣金的有偿方式。但现实却并非如此,委托服务收取前期费用难度很大,项目持有人要么出于对中介机构能否完成技术交易持怀疑态度、要么宁愿多给些佣金,可就是不愿意或没经济能力支付前期费用。引入政府采购机制,让科技职能部门向社会征集具有产业前景的成果,经评估把符合产业方向的项目列入政府采购对象。然后,采用招标制向中介机构公开招标,中标者能获得政府资助,用于项目融资过程中的前期费用支出,成为推动科技成果转让的有效途径之一。

  中介发展须与资本市场联动

  目前科技成果转化率平均不到20%,制约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因素就是融资问题。科技成果产业化=成果+资金,这是一个重要的概念。

  股权社会化,科技成果产业化,才能建立科技中介“推出”机制。

  一些科技中介的负责人认为,一方面把数量庞大、来源充沛的闲置存量资产中的一部分与技术成果进行整合,可不必新增投资或只需新增少量投资就能较现成地获得很大生产能力;另一方面,他们认为有条件的中介机构还要对单项技术进行集群、配套,使之系统化,要参与技术成果的中间试验、小批量试制、中试生产等,做科技成果的孵化。因为简单的中介服务是难以促进项目融资成功的,只有将技术交易成功后获得的佣金转为项目公司股权,然后通过资本市场运作套现,才能达到中介机构的良性发展,最终做大科技中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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