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性提升效率和质量
作者:毕广杰 王克宁 发布于:2005-08-19 14:2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在县级政府采购中,采购人常常在获得临时预算的批文后,立即申请采购,时间要求很紧,采购部门只能仓促行事、“随批随采”,这种集中采购名下的零星采购,使县级政府采购的效率异常低下。“围着一个又一个采购项目忙得团团转,还费力不出活”是县级政府采购的真实写照。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是县级财政的特殊性。由于财源格局和财政体制等原因,县级财政普遍偏紧,基本上是吃饭财政,在最大压缩机关办公经费的前提下,人头费和维持机关日常运转的支出仍占可用财力的85%以上,可支配财力所剩无几。有限的可用财力,根本不可能做到根据部门的采购需求,实事求是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只能安排小部分资金,象征性地作为政府采购支出。而政府采购的计划性更无从谈起,只能在预算执行中,对非采购不可的项目,财政追加临时预算后,政府采购部门组织采购,常常是这个项目刚刚完成,同一项目的另一次采购又要组织了,相同采购项目的采购重复性非常高,如一个单位的3台微机刚采购完,另一个单位又要采购两台。这种毫无计划可言的政府采购,不仅使采购部门疲于“打游击”,降低了采购效率,也大大影响了政府采购规模优势的发挥。
解决政府采购的这种分散、无序问题,必须充分考虑县级财政的实际,从强化采购资金的控制入手,来增强政府采购的计划性。
首先,在年初安排预算时,对大额的重点采购项目,要尽量纳入预算之中,以便于编制采购计划,按计划实施采购。其次,对临时追加的采购预算,在不影响日常工作的前提下,严格控制采购时间,尽量集中采购同一项目。可以实行采购预算定期审批制度,如每季末集中审批一次,然后由政府采购部门对相同的采购项目“合并同类项”,组织统一采购。这样,可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提升县级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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