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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县级采购循“弯路”

作者:小瀚 发布于:2006-04-07 16:4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某县级政府采购的典型案例已走上法庭审判程序、并被业内外媒体“热炒”时,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人竟然平静地说:“我还不太了解,只是听别人提了一嘴。”仿佛这事与省级相关部门毫无干系,自己置身事外纯属理所当然。

  于是有人质疑,就相关职责论,作为垂直管理的上级部门领导,下级单位工作中出现问题,负责人可以甚至应该不知道吗?况且,在省市级采购已积累一定经验、并逐步走向完善之际,县级欲扩大规模、健全规则、强调规范,逐步迈入法制化采购轨道时,省市能袖手旁观吗?答案无疑都是否定的。全国政府采购本是一盘棋,当省市级财政部门身先士卒、开拓出一条道路时,县级“借力”前行本应是顺理成章的事。

  但是,县级作为政府采购领域的“新人”,不仅上路之初未穿上“新鞋”,而且不知不觉间还迈上省市“摸着石头过河”时的“老路”。预算计划性不强、采购人履约意识不高、集中采购执行力度不大、协议定点采购监管不力和财政部门内部牵制合作不足等诸多影响采购效率的问题,长期困扰着省市级采购部门,经过多方努力后,省市终可看到拨云见日后的第一缕曙光。但遗憾的是,刚刚“上路”的县级采购部门不仅未能有效汲取教训,而且由于“先天不足”,现在几乎被这些问题弄得焦头烂额。

  经费严重不足,采购标的额相对较小,这是县级财政不得不面对且自身很难克服的现实。一方面,“没有梧桐树,凤凰也不来”,许多项目,一些行业内资质合格、口碑较好的大供应商往往反应冷淡或干脆拒绝参与;评审专家少,招标文件审核把关难、外聘专家导致评标费用激增、大型采购项目验收无能为力。另一方面,县级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有限,没有统一规范的招标文件范本,标书制作五花八门,投标人无所适从;对于集中采购机构的归属问题,究竟何去何从,县级还一直在观望……

  纵然“硬件”改善需假以时日,但“软件”提升却以人为本。所以,省市做好本级采购工作的同时,不应也不能忽略对县级采购工作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自己走过的弯路,还能眼睁睁地看着下级部门再去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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