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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 是可以预防的

作者:苏政来 发布于:2006-04-07 18:1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废标,从表面上看是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但无论是对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操作机构以及采购单位、供应商对象来说,都是非常遗憾的。因此,有效防止废标的发生,应当引起政府采购各方的高度重视。
 
  精编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法》规定:“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这就要求采购单位在编制采购预算要精心测算。一是采购预算要全面仔细,要对采购项目的全过程进行认真考虑、测算,决不能将采购项目的运输费用、安装费用及调试费用等寄托在免费的售后服务上;二是采购预算要符合实际,预算价格不能低于市场价格太大,应把预算价格体现在优质优价的起点上;三是采购预算要备足资金,防止因资金不到位而发生废标。

  规范采购程序

  《政府采购法》规定,“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予废标。因此,必须规范政府采购招标程序,预防废标。

  专家库的建立要全面,要能够满足采购招标的随机抽取,各类专业人才要做到应有俱有,并加强对专家库的管理,严格执行专家的考核聘用制度。

  操作实行分段实施管理。将招标活动细化为多环节,如:招标文件审查关、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关、评委抽取和评标定标关、中标通知签发关等;或将项目登记、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及评标细则、发标、投标、开标定标等分成若干段,分别由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承办,做到相互监督。

  把住重要关口

  采购招标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都很强的工作,一些重要关口如不把握好,就会“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而废标。

  把好信息发布关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行业、专业、区域为理由,缩小信息发布范围,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把好招标文件审查关 招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否则就容易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很多事例表明,只要招标文件明确的评标方法或评标标准不具体、不恰当,就会被人钻空子,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宣布为废标。

  把好评委抽取和评标定标关 每次招标活动前,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必要组织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单位和投标的供应商一起学习《政府采购法》、《管理办法》,将各方的思想统一到法律、法规上来,同时对应该注意的事项进行强调。

  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合同必须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为主要依据,主要技术指标必须与招投标时一致,杜绝不平等条款,防止前功尽弃。

  建立监督机制

  财政机关作为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应重点抓好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并且要把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作为工作的重要部分;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将政府采购列入审计的议事日程;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实施监察。 

  财政监督稽查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既属于内部监督,又属于外部监督。在财政机构内部,对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监督是内部监督,对采购预算的确定、采购方法的确定等方面的监督稽查,是独具优势的。在采购操作中,财政监督稽查的范围包括资金来源、项目配置、采购方式、采购合同及项目验收等。

  运用司法监督进行采购招标公证。特别是每轮定点采购确定及其他重大采购项目,都有邀请公证处派公证人员参加的需要,确保每个项目招标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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