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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关心要有“度”

作者:希文 发布于:2006-06-26 17:5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招投标现场常见的画面是:好几个采购人挤在评标现场,甚至采购单位的领导也“光临指导”,或发表一下自己对某投标商的意见,或发表“上次采购时,发现哪个厂商的产品还不错”等言论。这些言论看似不经意,实际上却“有效”地影响了专家评标。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
 
  但在实际招投标中,评标现场中采购单位的人数往往多于三分之一。虽然没有参与评标,但间或发表的言论却极有可能影响评标结果。

  有的采购单位辩解,虽然有好几个人在评标现场,但他们不属于“采购人代表”,只是单位领导去了解情况,关心项目进展而已。“这说明领导很重视此项目,很支持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

  领导关心项目进展情况可以理解,但也应该有度。领导是否出现在评标现场,评标都得按法定程序进行,领导何必非得到现场?怕就怕某些领导借关心之名,行“不轨”之事。政府采购进入法制化轨道后,政府采购项目都由各种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不需要领导再“如此关心”,领导“高度重视”某项目,可能反而形成行政干预。有人就反映某市领导为了一个十几万元的项目,多次召开会议,并且直接越过采购单位和采购中心接触,让采购单位和投标商很不理解,产生了很不好的影响。

  政府采购制度实施只有3年多,很多采购人,特别是领导,对政府采购坚持“三公”没有直观的认识。对此,采购中心可能会在招标时邀请采购单位领导参与,以增强其对政府采购的了解。但应仅限于开标阶段,并适时介绍实施政府采购的程序以及政策目的,如想了解评标过程,大可通过监控录像实时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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