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遏制贿赂的“温床”
作者:谢玉霖 薛磊 发布于:2006-07-05 12:2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源头防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举措,意义十分重大。要遏止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必须从以下三个环节入手。
制度约束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行为主体是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法》及配套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都有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当事人就应该按照规定履行好各自的职责,自觉接受制度约束,在思想上构建“防火墙”。
强化法规政策学习 主要是学习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使采购当事人增强法规意识,明白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强化职业道德约束,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通过宣传教育使政府采购当事人熟悉采购法规和操作流程,知道各环节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提高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思想政治素质。
提高依法采购能力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要依据采购法规制度,科学周密地编制采购计划,制定招标文件,慎重地选择采购方式,严格组织招标活动,防止工作“越位”或“缺位”,杜绝滥用权、乱用权,以权谋私,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作到依法采购。
程序控制
政府采购是按程序进行的,无论采用那种采购方式,都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制度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从受理采购业务委托、确认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申报采购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招标、确定供应商、签订合同、履约验收、资金结算到资料归档等操作流程,都应遵守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
只有使政府采购程序与招标过程公开、透明,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才能达到防治“暗箱操作”的目的。
环节监督
采购计划编报、招标文件编制、评标定标、合同订立、履约验收和资金结+重点加强对这些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上遏制滋生商业贿赂的“温床”。
采购计划编报 监督审查采购项目是否有批准的采购预算,编报采购计划是否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有无带倾向性的指定品牌或商家。
招标文件编制 监督论证招标文件设置资质门槛、技术性条款,制定评标办法,是否存在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倾向特定的投标人。
评标定标 监督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时限性及是否应该回避等,监督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监督采购人是否按法定原则确定了供应商或者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确定了供应商。
合同订立 监督采购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数量和技术要求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有无降低标准、更改条款等;重点监督是否另外订立背离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履约验收 监督采购结果与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及承诺等内容是否相符。资金结算环节,监督验收报告、发货票与投标文件、采购合同金额等手续是否齐全、真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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