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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拒付资金怎么办

作者:刘长林 发布于:2006-07-19 13:4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某单位采购电脑100台,按规定:双方应于1月31日签署合同,供应商必须在签署合同日之后7个工作日内交付货物,采购人必须在交付货物5个工作日内办理货物验收手续,货款必须在验收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供应商按合同供货后,采购人却以资金紧为由迟迟未付款。

  “采购人一般不会直接拒绝支付采购资金,他们总会有种种借口。”湖北省荆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副主任宋军说。

  一直以来,为政府采购业内人士所诟病的采购人话语权过大的问题,在资金支付环节频现。“可能会存在供应商供货的不规范行为,但从总的情况来看,采购人滥用权力的现象也是很严重的。”一位政府采购业内人士说。

按时支付缘何难

  “有的采购人发现供应商不是自己心中的对象,就对供应商百般刁难,拒付资金是惯用的一种手段,监管部门应该时刻保持警惕。”福建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青说。

  然而在基层预算单位,拒绝支付资金的情况似乎变得更为复杂了。预算编制不科学,无预算资金的项目采购,造成了资金支付的困难。

  不少地方财政(更多的是指地级市及其以下行政单位)的资金短缺、困难,这种情况在西部省份表现得更为严重。

  “在资金短缺的压力下,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受到了质疑。”宋军这样认为。

  在经过多年的预算体制改革后,现在普遍施行的预算模式是部门综合预算,预算外资金和预算内资金都纳入预算范畴。而预算外资金主要靠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来完成。

  “由于资金短缺和客观存在的采购需求,一些单位出现了采购资金(主要是指预算外资金和预算内资金)‘拼盘’的现象。这就使得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受到了很大限制。”宋军说。
 
  “在采购资金充足的前提下,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采购计划的科学性才可以保证,然而这是一种理想状态,在中央和省级部门预算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可以实现。”宋军分析。

  宋军的分析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得到了印证。
 
  “我们预算资金比较充足,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准确科学、完善,一般不会出现资金‘拼盘’的现象。”李青说。

  按照业内人士的观点,在基层预算单位尤其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西部区县,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似乎应该有新的模式。

  “这是一个新的问题,国库集中支付规范的是预算内采购资金的支付问题,但预算外与预算内资金‘拼盘’的项目资金的支付也是亟需规范的。”业内人士表示。

  “供应商供货有时也会有违法行为,采购人验收时发现供货存在瑕疵,由此拒绝支付资金的现象也是存在的。”李青补充说。

监管如何应对
 
  采购人拒不支付资金的百般借口,令监管部门头疼不已。
 
  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采购人拒绝支付资金行为处罚做出相应规定。“省里的一些管理办法也没提到怎样处理这种行为,而且这种行为很难掌握确凿的证据。”宋军说。

  法律规定的缺位,令监管部门对于怎样处理拒绝支付采购资金的行为颇感困惑。然而他们也在积极实践努力着。

  “在接到供应商的举报后,我们首先会进行沟通和协调,向采购人进行政策、法律解释,争取资金的及时支付。”李青说。
 
  一位监管部门负责人建议对拒绝支付采购资金的行为处理分做两步来走。对于拒不支付的采购人,先查证是否在政府采购专户中有项目预算资金,如果有财政部门就通知采购人及时支付。“通知后仍拒不支付的,要进行通报批评。而且要将情况向主管部门反映,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罚。”

  山东省青岛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于全发则更多地关注拒付资金行为的事前预防。他认为,一方面,要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采购计划审批,杜绝无预算无资金无计划项目的实施;另一方面,加快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步伐,改变政府采购资金核算方法,推行财政政府采购专户会计核算制度,为直接划款等强制性措施的采用提供可能。

  预算外资金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的规范问题引发了不少监管部门负责人的思索,在他们看来应该有一种新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模式,来规范预算外资金政府采购项目的支付行为。(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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