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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一种责任

作者:晓岳 发布于:2006-07-28 09:1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一条“专家评标之前签署承诺书”的新闻吸引了笔者。笔者曾听闻有些地方的政府采购市场对供应商实行“诚信准入制”,也知道每逢“3.15”各地都会组织供应商签署“诚信宣言”,可“专家签署诚信承诺书”还是第一次耳闻。

  当今,各行各业都在呼吁建设信用体制,因为这是构筑“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讲,“呼吁”往往意味着“缺失”,不可否认,“不诚信”已成为一种社会现象。例如,商家的品牌诚信问题、教育部门的档案诚信问题、以律师诚信为代表的职业诚信问题……不诚信的表现多种多样,它所带来的危害也是巨大的。在政府采购领域,不诚信的“毒流”由供应商蔓延到了评标专家,人们不禁想是否还有更多的人会被卷进这股“毒流”?这让所有关注这个领域的人都捏了一把汗。

   “诚信无小事”。从宏观层面说,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诚信勾画了政府采购事业的外部形象。从经济层面来说,某一方当事人的不诚信行为可能会给公共资金带来巨大损失。从道德层面来说,诚信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个道德标志,是做人的基本要求。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可就是因为涉及到人的道德,诚信问题才这样扑朔迷离、难以控制。换句话说,除了外部信用体制的约束,诚信更多地被人的内因所控制。

  提高诚信意识、杜绝不诚信行为并不是几次公开批评、几个罚单就能实现的,签署“诚信承诺书”等行为是否只是走形式还有待商榷。当然,建立外部制约机制是保证诚信的重要客观条件,一份长效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会营造一个相对清澈的环境。但是,如果没有一个人首先对自我的约束,对自身道德的要求,机制只能成为一种“打压”的工具。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作用之下,难免陷入不断针对漏洞调整机制的怪圈。如果每个参与政府采购的人都从自身出发,从自己的本性出发,掂一掂这份工作的份量,再看看别人眼中的希望,相信每个人的内心会有一种责任感油然而生。明晰了责任的重大,必然会产生一种坚定的信念。一旦某一天发现自己走在了诚信抑或不诚信的岔路口,会知道自己该怎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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