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宋军 发布于:2006-09-01 16:3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公告定义
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其目的:一是了解和评估能达到该项目各方面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数量,从而制定招标计划和决定采用何种采购方式;二是掌握潜在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三是通过资格预审可以筛选掉部分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使评审专家减少评标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采购单位对潜在供应商或者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技术、资金、信誉、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审查。而资格预审公告是指招标采购单位发布的向社会和有关供应商告知其政府采购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以及预审办法的书面文件。资格预审公告的目的是为了告诉潜在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什么、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有什么特殊要求。
写作要求
由于资格预审公告的目的是告知潜在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的信息,所以它相对于招标公告要简单,特别是对标的物的介绍要简单得多,或者不需要介绍标的的特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规定,资格预审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是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单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三是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四是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日期;五是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重点是告诉潜在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资质(资格)证明文件、资信证明、专业技术等级等。
编号要求
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在政府采购公告中也属于十分重要的公告,为了便于查找和归档,也应编号。其编号也由三部分构成,分别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一部分 表示招标采购单位的省市县名,统一为省名、市名和区名第一个字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并统一字体表述,如北京市通州区政府采购中心,编号为:BT。
第二部分 表示是何种公告,统一为文种的第一个字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和公告的第一个字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如资格预审公告,编号为:ZG。
第三部分 该文种发布的年月和该文种的序号。如2005年4月发的第一号公开招标公告,编号为:200504001。
那么,该资格预审公告的编号即为:BTZG200504001。
公告结构
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的结构由四个部分组成:编号、标题、正文和落款。
编号 编号由文种的汉语拼音和阿拉伯数字组成,顶格写在全文的左上方。
标题 标题有三种写法。第一种是发文者加文种。如《某市某区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第二种是发文者加事项加文种。如《某市某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所需材料定点供应商资格预审的公告》。第三种是直接用《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为标题。
正文 正文有两种写法。第一种是“一段式”,平铺直叙。第二种是“分段式”,分别陈述。正文应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全部用最简练的词语表述清楚。特别是要告知预审什么,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复印件的要求,预审供应商需要准备多少套资料等。
落款 落款有两种写法。第一种是发文者加发文时间。第二种是只有发文时间。发文时间数字统一规定用汉字小写表述。
发布途经
资格预审公告和公开招标公告一样,也应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按规定发布。且应提前发布,其预审时间应在发布公告的7天之后,给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准备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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