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 请勿随意借资质
作者:王勇 发布于:2006-09-21 12:3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时下,一些本地供应商借外地施工企业资质参与工程类项目投标的问题,在不少地方还较为普遍地存在。
究其原因,或是项目预算资金额度小,具备资质的供应商瞧不上眼;或是顾虑人情干预,外地有资质的供应商缺乏参与热情。同时,招标组织方对冒名顶替者难以有效核查,也是导致这种现象能够大行其道的一个重要根源。
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多方共赢的选择。借入方打着别人的旗号进行投标,通过资格审查乃至中标就都有了可能;借出方也不亏,借入方中标了当然最好,自己既扬名还能按中标额度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既使未中标,除落了个人情外,还有一笔资质有偿使用费进账;而招标组织方不仅可多售标书,还保证了项目招标竞争充分。可谓皆大欢喜。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对借入资质的供应商而言,托关系、找门路、付代价好不容易借到资质,当然是冲着中标这个目标而去的。为了能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当然对使出包括商业贿赂在内的各种手段也无所顾忌,此为其一;其二,招标组织方之所以提出资质条件,是依据项目的技术复杂程度、工程施工难度等因素确定的。如果不具备资质的供应商最终侥幸中标,势必给该项目施工质量埋下隐患;其三,既然还要付给借出方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这笔钱自然不能白付,偷工减料在所难免,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是也。如此,达到项目施工要求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这无疑对借出资质的供应商也会带来极大负面影响。一方面,企业名誉受损还要担工程质量低劣的责任;另一方面在大力治理建筑工程领域商业贿赂的背景下,借入方行贿行为一旦暴露,势必会引火烧身,在本企业自己投标时落个“遭封杀”的下场,无疑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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