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产品现场演示应严密组织
作者:张栋天 发布于:2006-09-21 13:2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在货物类政府采购中,IT产品占据相当大的份额,而型号繁杂、品牌众多、质量参差不齐是IT产品的显著特征,如果仅就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往往不能选择到最佳供应商,安排现场演示,可以帮助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作出客观的判断。
现场演示惠及各方
全面认知 通过现场演示,采购人可以对不同品牌产品的性能有一个较全面的认知,而且在货物验收阶段,也有了参照物。
客观判断 现场演示能够帮助评审专家公正地做出评审结论。不同品牌IT类产品的实际使用性能千差万别,评审专家不可能对所有产品都了如指掌,现场演示能够帮助他们做出客观的判断。
知己知彼 对供应商而言,组织产品现场演示,一方面可以把产品呈现给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另一方面也可以清楚地了解竞争对手的情况,正确评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
方便监督 财政、监察、检察等对政府采购工作担负着不同监督职能的部门,均可派员介入产品演示现场进行实地监督,有条件的招标采购单位可对现场演示情况进行实时影音记录,为招标后期正确处理质疑和投诉提供有力证据。
现场演示须严密组织
时间要恰当 现场演示应在开标之后,评标之前,即在评审专家全然不知投标供应商详细情况,不知道供应商投标产品的品牌前提下进行现场演示,对评审专家来说好比“闭卷考试”,保证“答题质量”。
保密 这是保证现场演示效果的最关键之处,开标室与评标室必须相互隔离,所有参加招标活动的人员包括供应商、采购人、代理机构、公证员、评审专家等在开标评标期间均不得互通信息,更不得与外界交换信息,通讯工具须集中保管,评审专家不再出现在开标现场。
信号源 用于现场演示的信号源如图片、文字等必须统一,使用多个分配器将相同的信号源在同一时间内集中演示。演习采用不记名方式,投标供应商通过随机方式抽签确定机号。
参加人员 评审专家是最主要的裁判员,公证员对演示情况进行现场公证,监督人员对演示情况和评审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招标采购单位的工作人员协助做好演示工作。
程序 投标供应商将各自的机器调试好并将所抽签号贴好后退场,参加现场演示的评委、监督人员、公证员、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进场,工作人员将所有机器全部调试到演示状态,评委独立地进行评审。
分值设置 现场演示情况应列入评标要素,分值在10分左右,不同产品的分值级差不能过大,在1.5-3分较合理,同时应设3-4分的基本分,防止评委的主观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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