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采机构成“治贿”先锋
作者:彭剑清 发布于:2006-09-21 13:3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的存在,既扰乱了市场秩序,又增加了政府采购成本。作为具体执行政府采购事务的部门,市县级政府采购中心由于刚刚起步,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还没有建立健全一套严密的商业贿赂防范机制,相对于体系完备的中央、省级政府采购,更容易成为商业贿赂的重灾区。一些存在问题的薄弱环节往往就是商业贿赂攻击的要害部位。
存在的问题
机构不合理 有的县市将政府采购中心独立设置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有的地方则撤销了原来隶属建设局的工程招投标办公室,重新组建为副科级的县政府采购中心;还有的地方采购中心、采购办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操作不规范 有的县市不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布采购信息;有的地方虽然招标程序较为公开,但具体的评标、定标程序不够严密;还有的地方采购中心内部操作不规范,工作人员不能各司其职。
程序有局限 一个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项目通过正常程序一般需要30天左右完成。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一些采购人或供应商常以各种理由要求工作人员越过既定程序,从而产生商业贿赂。
不确定因素 如采购计划不确定或中途变更;预算资金不足;标底透露或评标标准泄露;采购人配合不力等,这些情况都会给商业贿赂提供可乘之机。
经验有欠缺 由于县级政府采购中心相对来说是新成立的机构,相关人员专业水平不高、经验匮乏将直接影响采购工作效率,也不能适应目前复杂经济环境与商业贿赂斗争的需要。
措施及建议
商业贿赂对政府采购的破坏力是巨大的,它毒化了经济发展环境,扰乱了经济秩序,在降低政府采购效益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遏制商业贿赂已成为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从采购执行机构层面看,应该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提高业务素质 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专业水平要求高的工作,涉及多方面知识。市县级政府采购执行机构要加紧建立学习和培训制度,切实提升理论素养和操作处理能力,真正成为政府采购的“操盘手”。
增强服务观念 服务是采购工作的主题,也是政府采购中心的价值所在。县政府采购中心必须下大力抓好人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培养良好的道德操守,使从业人员能够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从主观上自觉地远离商业贿赂。
创新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以公开招标为主,但公开招标有周期长、成本高的不足。要解决周期长的问题,就要不断改进和创新采购方式,简化、优化采购环节。另外,还应该加强采购信息化建设,适应电子商务的要求,逐步实行网上采购和电子化采购,缩短采购时间,降低采购成本。
加大经费投入 县级政府采购中心应作为单独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纳入同级预算安排。实行部门预算,资金由财政直接支付。经费有了保证,才能确保政府采购事务顺利开展。
规范各项工作 采购人对供应商特殊资格条件的设定,务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采购项目的实际出发,设定有利于采购目标实现的条件。在具体采购需求确定上,不能指定品牌,更不能为某一供应商“量体裁衣”。确立严格的保密意识,标底的测算过程要保密,测算后使用前更要注意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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