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亟待回归本真
作者:王炯木 发布于:2006-09-21 13:4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两年来的药价虚高备受社会诟病,也理所当然地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药品集中招标”这个旨在抑制药价、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的“阳光工程”,却屡遭质疑和非议,其中到底出了什么问题,看来必须来一番彻底的廓清。
翻看近两年媒体相关报道,药品集中招标备受非议,许多评析都认为药品招标不是个好方式。近期卫生部的回应中所指出的程序繁琐、层层加价、暗箱操作等问题,也可看成是一直以来备受非议的问题概括。
粗通一点招投标知识的人都知道,既然招标,必以竞质竞价为核心,同质比价,同价比质,质价均不同必设定科学的性价比,投标人的报价既直接关系到自己的药品能否中标,“标后谈价”又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中标后的药品进入医院后只有卖到患者手中这一个环节,并且这个环节也有许多地方实行差率控管,何来“层层加价”?既是集中招标,必汇集具体的采购清单,投标人当然必据此提供报价,竞争而来的中标物品是采购依据,在此前提下一方供货一方付款,药商何以能够对中标药品“改头换面”?医院又何以能在中标清单之外去选择“利润空间大的药品”?医生开药与本以实现药品采购数量的中标结果又有什么直接联系?廓清了上述几个问题后,我们再看林林总总的问罪药品招标的依据,诸如“少数人在操控药价”、“药商在流通过程中大做文章”、“中标就死”、“层层打点”等等,就如同说着招标之外的话题。而招标中的“暗箱操作”,也不能成为药品集中招标的原罪,因为公开招标本身是防止暗箱操作的有效途径。至于说集中招标程序繁琐,其实对于一项或某项能够实现招标好处的采购项目并不繁琐,因为它可以坐在招标中心遍览全国乃至全球的商业行情。而相对于时下药品采购中的乱相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需要而言,既使“繁琐”点又何妨。
笔者由此倒是觉得现今的药品招标执行的是另外的一种“套路”,更觉得许多对药品招标的评析说的是外行话。招投标作为一种具体交易上的特殊程序,是国际上公认的行之有效的采购方式。现今的药品招标呈现出的是一个迷局,破解这一迷局使其回归本真,首先就得从招标的原本意义上来认识药品招标,不能把与招标无关的、违规的甚至是错误的操作也视为招标本身的弊端。
健全的招投标程序所针对的恰恰是药品价格虚高背后的原由。 要让真正的公平竞争回归药品的经营、采购和使用,减轻人民群众用医用药负担,舍市场招标外难有别的良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市场手段,以竞争机制,以规范的招标采购方式是解决药价虚高的最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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