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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采购中如何“负责”

作者:可可 发布于:2006-09-29 11:2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在整个项目采购活动中,不仅要充当与采购人、供应商联系的纽带,还要在整个采购过程中对整个采购流程负责及把关。因此,在不少有不轨图谋的供应商看来,想要“拿下”某个采购项目,“吃定”项目负责人是关键。事实也是如此,项目采购质量的高低,项目负责人的主导作用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然而,正是这样一个举足轻重的角色,其行为规范与业务素质在实践中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很多集中采购机构都没对项目负责人的职责进行明确,而项目负责人也就只能在实践中“摸着石头过河” 。

  当然也有做得比较好的地方,如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就制定了《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试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的暂行规定》。在此规定中,中心对项目负责人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负责项目采购方案及采购方式的制定、采购需求的核对、采购公告的拟定、招标(询价、谈判等)文件的制定、供应商的联系、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与考察的组织、采购文件答疑会的组织、评标专家抽取工作的组织、开标方案的制定、开标会场的组织、评标过程的组织、中标供应商确定的手续的办理、采购合同的草拟及合同签订的组织、采购项目验收的组织、采购项目结束的小结评估与报告、采购档案归集存档以及采购项目组织实施的其他相关事项等。

  明确职责是关键,但是如何去具体操作,还有待实践中去完善,笔者认为,操作中,项目负责人应注意以下关键步骤: 

  采购前充分沟通 采购前,要主动与采购人沟通,了解清楚采购人的采购目的和用意,明确采购项目的名称、品种、数量、型号、服务项目要求、付款方式、采购预算、资金来源和委托事项,商定采购项目的时间、采购方式、评标办法,确定标底,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并把沟通结果传达给所有参与此项目的工作人员,让每一位参加采购的人员都对采购人的委托情况有一个完整的印象。

  受托后积极协调 根据实际工作量情况落实到每一位采购人员,并拟订初步的采购方案。与此同时,还应和采购人协调,请采购人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作为评标委员会之一的采购人代表。协调中的来往函应附有时间,以免出现问题时作为证据。

  搜集信息作判断 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全面了解产品和供应商的情况,如同价位的不同型号的产品或不同档次的产品功能信息;供应商的概况、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等。然后根据经验和相关行业的情况对项目采购的风险作出初步的判断,确定采购方式、评标办法、标底等采购事项。

  采购时快速反应 尽快获取所需的法律性资料;利用收集的产品信息和供应商资料进行科学分析、测算,如果项目过大、过于专业或存在其他重要情况,可以聘请实践性项目专家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为确定合适的采购预算提供可靠的建议;与采购人员保持经常的联系。对他们遇到的难点问题,要尽快地给予指导和答复。

  积极参与树形象 积极参与采购过程、关注各采购环节的同时,树立良好的形象。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认真态度,招标方式的依法确定、评标方法的准确选用,谈判的方式技巧等不仅会影响采购质量,而且也是下属无言的榜样,另外还关乎到集中采购机构的声誉。因此,每一个决策、每一个行动都切忌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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