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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供应商评优是监管良方

作者:乐园 发布于:2006-10-26 15:2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评选服务良好供应商的活动开始了!请广大供应商积极报名参加。”某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发布的这条通知让人眼前一亮。以前经常看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如何处罚违规供应商,评选优秀供应商的事儿却很鲜见,这是否也是管理供应商的一个好方法呢?

  据了解,该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向对供应商的管理工作非常重视,本次评选活动是考虑到一年多来广大供应商积极参与该市政府采购活动,诚信经营,服务周到,配合和服务于政府采购工作,使该市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较好发展。为了更好地鼓励供应商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保护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经过研究决定,通过供应商自荐和政府采购工作人员投票、工商部门提供意见的方式来评选服务优良的供应商。此举也为诸多供应商所称赞。

  事实上,如今各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针对供应商出台的供应商管理办法可以用“琳琅满目”、“层出不穷”来形容,其内容不尽相同,初衷却都是为了引导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的路上能够尽可能规范。但是,这些管理规定多是从约束供应商入手,设置了诸多条条框框,虽然能够起到约束供应商不良行为的作用,但是也可能会因太多的约束条款使部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望而却步。

  有奖有惩,奖罚分明,在一定程度上更能激起供应商规范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试想,如果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规范行为,有可能被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如果供应商表现良好,不但能在某些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中胜出,还能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给予的“优秀供应商”荣誉,这能为其在今后的采购活动中加分,使其在采购活动中的胜出增加了一个幸运筹码,这不更有利于保护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规范供应商行为吗?

  管理需要清晰的思路,需要讲究一定的方式。既能保护供应商的积极性,又能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运行,这种管理思路和作风更易得到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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