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投保 这样更保险
作者:宋晓杰 发布于:2006-12-01 12:2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车险若想省钱,首先要把各险种与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明确自己的车需要买什么,不需要买什么;出了问题后,首先想到找保险公司,才能使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得到有效弥补……”某采购中心主任为采购人支招。
公司、险种怎样选择
现在的保险市场伯仲有别,专家建议,采购人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应该重点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是保险公司的售后服务承诺。具体包括赴现场处理事故的时间;赔付受理时间,即如果客户一切手续具备,多长时间能够办妥理赔;所要求的赔付手续是否烦琐,如有的保险公司要求必须到指定的维修网点去维修,否则不予赔付,而有的保险公司只规定一定损坏程度的赔付标准,只要采购人“不越界”,保险公司都无条件支付。二是考虑品牌影响力,有些保险公司可能历史比较长一些,在业内已经逐渐树立起信誉来,但也不排除一些规模较小的保险公司信誉也不错,服务做得也很到位。三是看服务网点的覆盖率,因为任何一辆参与保险的车都可能到登记地以外的城市活动,所以一定要关注自己“势力”常常触及范围内的地方是否有保险公司的网点,是否可以顺畅地享受到异地服务。
有人疑惑,要想得到保险公司全面的保障,是不是就需要投保机动车的全险?“事实上,全险是不存在的。”太平洋保险公司上海地区代理人董宇解释,通常所说的“全险”,目前的机动车保险内容包括主险和附加险两大部分。其中主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包括9个: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目前属于法定强制的只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而其他的均属于自愿的,即由投保人自主选择是否投保,多数业内人士认为,应根据投保单位对车辆的具体使用情况选择商业险种。
增值服务应予甄别
原来一些规模相对较小的保险公司往往通过加大折扣率取得一定的市场份额,自从保监局出台措施规定商业险最高只能优惠30%后,各家保险公司只能承诺统一给予30%的优惠,无任何其他浮动。所以除了降低报价外,一些保险公司往往通过免费赠送增值服务来吸引采购人。
几乎所有人都向往花同样的钱,享受最全面、最优质的服务,但供应商承诺多,采购人受益一定多吗?
在某省组织的车辆定点保险公开招标中,某保险公司的开标一览表罗列了长长的一串增值服务措施,如酒后代驾服务,承诺在省会城市市区内,该保险公司除专线固定电话外,还留有专线手机;免费扩展承保车损险下地震、暴乱等不可抗力产生的责任;向在该公司投保的客户承诺,每年可在其指定维修网点进行一次折扣保养服务。
业内专家认为,其实多项增值服务对享受定点服务的公务车来讲并未增值,也可以说几乎没有实际意义。如折扣保养服务,参与定点保险的公务车一般都参与了定点维修,定点维修的价格已经很低,面对这种对单一客户有吸引力的承诺,采购人应避免盲目“上钩”。
发生事故如何报赔
发生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到树上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出险后,切忌自己先想办法解决然后才找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往往以证据已经被毁坏为由,拒绝理赔。在河北省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个案例,一辆参与定点保险的奥迪车因下雨导致发动机进水,由于当时已经是晚间9点多,在外地的司机急着赶路回家,自己捣鼓了几下,勉强打着火,开了几公里回到单位,但是第二天已经“受伤”的车却无论如何也不“干活”了。客户找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现场勘察后发现,证据已经被破坏,因此拒绝赔偿。
专家建议,发生上述情况,应该直接拨打所投保保险公司的24小时理赔电话报案,请求其派员赴现场核定。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查勘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修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出具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费用。
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能拒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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