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与服务“握手”
作者:陈燕平 发布于:2006-12-27 15:2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正确认识法定定位
《政府采购法》对集采机构做出了明确的定位,规定“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界定,为集采机构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对于法律上的定位,集采机构必须保持客观清醒的认识:首先,政府采购制度是国家出于“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而推行的。鉴于管理和执行必须分开,国家需将集中采购这一执行职能委托给一个独立的机构,集采机构的法定定位是公共财政制度改革的必然需要。其次,法律的定位不是对集采机构的庇护,而是职责。集采机构必须肩负起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并代其采购,使自己的采购行为符合“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规范和服务是生命线
从法律规定上看,《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财政部部长令为集采机构规定了相对稳定的业务来源,但集采机构发展绝不能依赖于法律的保护。集采机构应该深挖内在潜力,发挥自身优势,在规范和服务中逐渐实现发展壮大。
规范是宗旨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是《政府采购法》设立的主要立法宗旨之一。对于集采机构来讲,规范就是依法采购,这也是集采机构长久发展的优势所在,从法律定位和承载的职能来看,集采机构是集中采购的法定主体,代表国家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服务及工程项目实施集中采购。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交由集采机构组织采购,这种委托关系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产生的,具有强制性,集采机构在实施代理采购的过程中不会受到任何利益关系左右,易于做到规范。而社会中介是专业化的社会服务机构,其法律地位是企业法人。社会中介与采购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是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签订民事合同来确定的商业委托关系。由于市场竞争的存在,使获得采购人委托、得到采购人认可成为其生存之本,这就为“潜在的不规范”种下了祸根。现实中,部分中介机构常常为了达到获利的目的而采取“非常手段”,帮助采购人将其不合法的要求变得合法化。这不但使集采机构经常面临被采购人指责“服务不到位”,甚至拒绝委托采购的尴尬局面,更为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服务是根本 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个集采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标志着其核心竞争力。从全国范围看,集采机构都将提供优质服务视为本职,并且在实践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首先,集采机构是一个公共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服务是公益性的服务。特别是在突发性应急采购任务面前,如采购防治“非典”物资等紧急项目,集采机构总能不畏艰险,全力以赴做好服务和保障。从服务的范围和环节来看,集采机构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不只局限于某个环节的个别服务,而是贯穿于项目采购的全过程,即不仅包括组织招标投标,还包括前期采购需求计划的汇总整合、采购方案的统一制定以及后期采购合同的督促履行、采购效益的评估分析等一系列环节。而中介机构更多地是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以代理人的身份办理招标业务,进而为采购人确定所需的货物、服务或工程。从这个意义上讲,集采机构更易于为采购当事人提供整体、优质、高效的服务。目前,由于机构设置、人员结构以及软硬件等方面的原因,集采机构在服务的效率、品质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亟需进一步的提高和完善。因此,集采机构只有全面提高人员素质、完善服务措施、创新服务手段,用全方位、深层次的服务赢得认可,创造和谐,才能适应新形势下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需要。
坚持规范与服务并重
要想实现规范与服务并重的目标,那么,在工作过程中,既不能脱离规范,搞无原则的服务;也不能脱离服务,一味冷冰冰地抓规范。
实现标准化管理 集采机构要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包括采购运作程序、文明服务规范、廉政制度、内部监督审核制度等一系列规范工作人员的措施。其中,采购运作程序要依法明确各种采购方式的操作程序和完成时限,并公布于采购当事人,以接受监督;文明服务规范要明确规定文明服务用语、微笑服务、上岗着装、接待礼仪等细节;廉政制度要结合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要求,严格廉政纪律,并建立预警机制,如建立廉政风险分析机制,定期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进行廉政风险分析,做到防微杜渐。此外,还要建立内部监督审查机制,比如设立“内审部”,专门负责内部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执行情况的审查。通过一系列科学、细致的规章制度,实现集采机构标准化管理,不但能够规范采购行为,同时也为提供全方位、深层次服务提供了制度保障。
提高人员综合素质 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执行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集采机构规范程度和服务能力。因此,必须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采购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首先,形成适合集采机构自身特点的工作氛围,加强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集采机构是一个特殊的公共服务机构,肩负着艰巨的历史使命,必须建立一种以“公平正义、无私奉献、务实创新”为基调的文化氛围,强化员工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确保各方采购当事人获得实实在在的服务。
其次,要加强员工的专业技能培训,包括采购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培训结果的考核,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使工作人员达到“像专家一样专”的水平。
再次,要强化执行力。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强化执行,督促员工提高对制度规范、应急采购等方面的执行力,这也是当代员工必备的职业素养。
加快电子信息化建设 目前,部分集采机构已实现了网上电子化招标投标,这是一个可喜的成绩。一方面,全程的电子网上招标投标最大限度减少了人为因素,使采购过程更加公开透明,且每个操作环节的不可逆性也极大规范了采购行为。另一方面,网络化运作给采购人委托采购、供应商参与投标以及专家评标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此外,信息系统还可通过数据存储和数据分析功能为采购人及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可以预见,随着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集采机构越来越多深层次的服务功能将随之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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