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工程难题如何破
作者:陈智军 张宁京 发布于:2007-01-17 15:2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当前,有不少地方为工程如何纳入政府采购苦恼,而同样也有不少地方为政府投资工程纳入政府采购后产生的问题而苦恼。
将政府投资工程纳入政府采购的,往往会遇到以下一些问题:如受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驱使,部分采购人仍在想方设法进行围标、串标;有些部门和单位对政府采购认识不到位,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依然存在;县(区)政府投资工程大部分仍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政府投资工程采购预算编制不够细,缺乏约束力,导致政府采购计划性比较差等。
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同样遇到了类似问题,在此提出完善工程政府采购的对策及建议。
改善制度实施环境
针对现阶段一些部门和人员对政府采购制度存在认识偏差的问题,应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政府采购法》实施的意义、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以及实施政府采购以来,工程政府采购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及发展方向,把强制实施的政府采购行为变成各部门、各单位的自觉行动。
逐步引入代建制
将政府投资工程采购及建设引入代建制管理,可达到几个目的:
首先,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利用社会专业化组织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其次,从体制上切断政府投资项目和项目使用者的利益联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在采购和建设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再次,代建单位是通过招标或直接委托方式确定的,代建单位与政府签定合同,进行项目管理并收费。因此,如果代建单位不按规定的采购方式对代建项目进行采购的,政府就可依据合同中止其代建业务,甚至取消其以后的代建资格,这改变了以往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缺乏制约的局面。
规范招标采购方式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的招标采购工作,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须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把工程施工图复印发售环节纳入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工作范畴,尽量避免发售环节中容易出现的围标、串标问题;二是对工程招标采购文件范本进行再次修改,并明确任何项目在编制采购文件时不得增加倾向性、限制性条款,确保公平、公正;三是逐步推行暗标评标法,即通过统一投标文件格式、字体及封盖投标人的名称等方法,使评委在评标时无法知道投标人名称,从而尽可能减少人为影响;四是逐步推行电脑辅助评标,由于目前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因此,可通过设立电脑软件程序,把投标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和经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电脑核对,从而达到省时省力、统一标准及减少人为影响的目的。
涉及部门上下联动
目前,市县(区)级的部门专项工程如交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工程大部分是通过国家或地区专项补助、专项基金及国债资金安排的工程,这些工程资金大部分是经上级财政部门专户下拨的。为从源头上控制资金,促使部门专项工程纳入政府采购,通过上报财政厅,实行上下联动,由上级财政部门规范这些部门专项工程的资金支付程序,明确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者停止拨付资金。同时,也限制这些部门以安排专项资金补助为名,帮助市县(区)级部门规避政府采购的现象,推动专项工程纳入政府采购规范程序。
对政府投资工程应会同建设、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政府投资工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同时,对涉及本级补助的工程如不按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的,财政部门不应拨付补助资金。通过以上措施,促使有关领导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采购工作的重视。
强化预算及计划编制
为了提高政府投资工程采购效率,满足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财政资金的支出,必须强化政府投资工程采购预算及计划编制,细化采购预算及计划的内容,并预留一定的前期工作时间和采购时间,使采购代理机构对性质相同及采购时间相近的项目进行整合和计划安排,减少不必要的重复采购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大大方便投标供应商进行投标,节约投标成本。
政府投资工程采购工作,涉及到很多部门的利益和个人利益,工作难度比较大,但随着国家法制逐步健全、部门规章逐步完善及人员素质的提高,做好政府投资工程采购工作,虽然任重道远,但还是能够完成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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