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 持证上岗是方向
作者:王丽英 发布于:2007-02-01 11:0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都在那里摆着,为什么政府采购活动中还有这样那样的不规范行为?是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知法犯法,还是根本没有正确理解相关法律法规?”不少人会有类似的疑问。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由于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要求也就“又广又专”,这也就意味着要想胜任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需要一定的“资格”,要有“上岗证”。
而河南省焦作市最近将“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正式提上日程,在全市范围内举行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要求全市财政系统从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及全市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必须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将获得本市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资格证,没有从业资格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年检的人员,从2007年起不得再从事政府采购业务工作,从而成了河南省第一个吃“螃蟹”的。此举在吸引诸多政府采购业内人士目光的同时,也使“持证上岗”的利与弊成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从业队伍更专业
不少人认为,目前我国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掌握的程度不同,尤其是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流动大,专业素质更是无法得以保证,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序开展影响不良,是政府采购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遗憾。目前,许多地方往往通过培训等方式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队伍建设,对“从业人员资格证”只停留在“想”的层面上,并没有“考试发证”。而焦作市不但把“想”变为“做”,而且规定,补考不及格的从业人员,市财政局将建议用人单位限期调离政府采购工作岗位。
事实上,在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前夕,焦作市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普遍感到了压力。“我带领员工逐条理解记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必须得考试过关,不然业务人员因为不专业拿不到证,今后的业务量会受影响。”焦作市某招标公司负责人直言。焦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副主任刘建国认为:“考试拿证、凭证上岗只是一种方式和手段,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让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更牢固地掌握政府采购方面的相关知识,提高他们的整体业务素质,达到规范操作和规范监管的目的。”对焦作市的做法,湖北省荆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黎清华表示赞同。
监管人员也需“资格”
不管是政府采购操作人员,还是政府采购监管人员,都需考试合格获得资格证之后才能从业,不少政府采购监管人员都有这种监管思路,如果将这种思路转化为实践,其好处显而易见。“这可以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执法水平及执业素质,使每位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在工作中都能依法采购和依法监管,使采购顺利进行。”刘建国认为。
事实上,人们往往将“政府采购从业资格证”与“操作人员”联系起来,却忽略了监管人员也需要一定的资格。殊不知,监管人员的素质同样需要提高,这样,依法监管才能落到实处。“监管人员也应该熟练掌握相关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因为自己都不懂法的人,根本不可能做好监管工作。所以监管人员也需有一定的监管资格,以使监管措施依法而定,监管有方。”黎清华说。
全国实行是方向
既然很多人都认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素质亟待提高,也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做法给予了肯定。但是为何全国范围内这种做法却很少见呢?
“考试发证的做法目的虽好,但在地市推行有一定难度,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考试的题目由谁来出?考试的权威性如何保证?因为各种人情关系,会不会使考试发证最终流于形式?”某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在回答记者疑问的同时,也表示了心中的担忧。
不过,黎清华认为,通过考试发证的方式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初衷是好的,为了使这种做法在实际工作中起到应有的效果,最好能在全国或者全省范围内有这样一个统一的“政府采购从业资格证”考试,或许更能达到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目的。
任何流于形式的做法都难以达到预期目的,政府采购中的种种尝试也是如此。某政府采购业内专家认为,无论如何,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是一个方向,因为政府采购事业的壮大,与政府采购队伍的壮大息息相关,通过考试发放从业资格证是提高从业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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