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考评促政采管理提升
作者:鸿其 发布于:2007-02-02 11:3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财政部日前发布的《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9号)》中,在列明工作要求后,专门用一个独立的部分说明,财政部“将对各地区、各中央单位2006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这是政府采购管理中一个很有意义的举动。
政府采购工作不但为政府及有关机构履行职责、进行公共管理和服务提供必要的保障,这项工作本身也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而要做好管理工作,必要且科学的考评具有重要意义。
财政部目前的考评主要体现在表彰上面。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表彰对促进工作有巨大的作用。据笔者所知,早在2005年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对水利部、国家税务总局等18家中央单位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中的成绩进行了表彰。笔者记得,在会议开始之前,某部委负责政府采购的官员就对财政部的表彰期待不已,而在如愿得到表彰后更是受到极大鼓舞,工作获得更大动力。
毫无疑问,财政部今年的考评工作也会对中央和地方单位的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从提升整个政府采购行业管理水平的角度看,一个高层次的科学考评工作更是必不可少。
政府采购的考评工作关系到政府采购行业能否完整准确的履行其职能,关系到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进展以及每一个监管部门、操作执行部门的工作成效,是整个政府采购管理创新的一部分。如何开展好值得深入研究和实践探索。在制度改革推行10多年后的今天,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科学考评已经是题中应有之意了。
高层次的科学考评工作,需要构建起一个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和机制。应该拓展考评内容,不但考评信息统计工作,也要考评其他工作,如规章制度的建设、规模的提高、监督管理的成效、官员的绩效、治理商业贿赂的成效、政府采购宣传、信息公开程度、对违规情况的查处力度等;扩充考评对象,不但要考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也要考评监管部门、社会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建立完善的考评办法,形成一个公开公正透明的考评指标体系。全面发挥考评的效果,不但发挥表彰的鼓舞作用,也要发挥批评和处理的儆戒和惩处作用。
随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不断加强,管理创新的不断深化,科学的考评工作会在政府采购领域顺利展开,也会成为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的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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