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评估报告(上)
作者:宋军 发布于:2007-02-02 13:5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评估报告的定义
所谓评估,是指依据某种目标、标准、技术或手段,对收到的信息,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分析、研究,判断其效果和价值的一种活动,其评估报告则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书面材料。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在政府采购中,“评估报告”有两种,一种是政府采购项目可行性评估报告;另一种是政府采购项目效益评估报告或政府采购支出效益评估报告。这里所指的“评估报告”,笔者认为,应是政府采购效益评估报告。它是以政府采购项目为对象,由专门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遵循适当的原则,利用某种目标、标准、技术或手段,对收到的信息,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分析、评价、对比,判断其政府采购的效果和价值、状态或质量而形成的书面材料,以便全面系统地了解、掌握政府采购的整体状况。
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评估,有利于对政府采购实行科学化决策,为今后同类项目采购提供科学依据,控制预算;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责任心,便于建立供应商的诚信档案;有利于加强监督,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有利于建立政府采购良好质量保障体系,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和使用。
评估内容和指标体系的确定
政府采购评估的关键是要制定一套客观科学、能够全面、充分反映政府工作实绩的指标体系。而政府采购评估指标体系的确定,需要仔细、认真的确定政府采购评估的内容,哪些内容应纳入进行评估,决定了政府采购评价体系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府采购工作的状况,真正发挥考核和评估的监督、激励、惩罚作用。所以,政府采购评估内容的确定是基础。
政府采购评估内容大体应包括以下7个方面:
公开度 包括项目信息的登载媒体的合法性、信息登载时间的有效性、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和真实性等。
参与性 包括供应商咨询和了解项目的情况、供应商的响应程度、响应供应商的范围与区域、响应供应商的知名度、参与投标供应商的实际数。
节约率 包括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政府采购项目的市场价、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以及平均价、政府采购资金的节约额、节约率等。
费用率 包括信息公告费、标书制作费、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聘请专家费用、开标场地租赁费、公证费用以及其他开支。
满意度 包括采购人对代理机构的服务、采购及时性、采购项目节支情况、采购项目质量、供应商售后服务等;供应商对代理机构整体服务情况的评估。
时效性 如采购周期、各时间段的用时分布,采购时间与合同期、施工(交货)期的比较。
其他 包括招标文件是否科学,评标办法是否合法、合理,评标过程是否规范;各种文书档案的差错率、质疑与投诉人次、处理质疑与投诉的满意程度等。
在此基础上,拟定评估指标体系,笔者认为,有6大指标体系。
组织机构 包括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是否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是否完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控机制是否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4个分指标。
采购程序 包括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程序、政府采购计划以及采购方式的报批程序、政府采购的实际操作程序、政府采购救济程序等4个分指标。
工作效益 包括两个大方面,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又包括: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度、供应商的参与性、政府采购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满意度、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作用度等4个分指标。经济效益又包括:政府采购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力、政府采购的节约额、政府采购的节约率等3个分指标。
管理成本 包括两个大方面,即监督管理成本和实际采购成本。监督管理成本包括监督管理部门的一切费用的分期分摊。实际采购成本包括信息公告费、标书制作费、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聘请专家费用、开标场地租赁费、公证费用以及其他开支等。
项目质量 包括投标供应商的资质等级、中标供应商的资质等级、采购项目的验收等级、采购项目的使用周期等4个分指标。
后期运行 包括中标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采购项目运行的后期费用等两个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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