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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会议实行定点采购的思考

作者:刘忠平 发布于:2007-02-02 14:0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时下,我国各级政府的会议支出规模普遍较大,相对而言,县级财政收入较少,如何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定点饭店怎样采购和管理呢?笔者结合县级财政会议支出的特点,谈几点肤浅的看法。

建立会议审批制度

  当前,某些县级政府仍长期处于“会海”中,有领导夸张地说,有80%的工作时间是在会议中度过的:年初开动员会,岁末开总结会,中间有促进会……名目繁多。当然,有些会议是重要、必须的;而某些会议精神、事项通过别的方式传达,同样可以达到效果,专门召开会议没有太大必要。

  为此,有关部门应当统一会议审批,实行会议审批制度。由会议召开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会议确有必要召开时,下达准许召开通知书,明确会议规格、规模和会议接待标准;财政部门根据会议准许召开通知书及会议召开单位报来的有关会议规模、规格、住宿和用餐情况等资料来确定经费预算。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许擅自召开会议;否则以违纪论处。

建立经费集中支付制度

  应改变以往将会议经费直拨会议召开单位,对会议使用资金不审核、不监督的做法,由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直拨款项给承办会议的定点饭店。如此,一方面可以减少资金运转环节,便于定点饭店及时足额拿到合同款,有利于防止会议经费被挤占、截留和挪用;另一方面,也能有效预防商业贿赂、弄虚作假等行为。

  会议结束后,定点饭店应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申请支付;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要根据其提供的资料将实际参会人数、实际住宿人数及住宿费金额、实际用餐人数及餐费金额核实清楚,据实支付。会议费实际支出数应当小于或等于预算数。若实际支出数大于预算数时,以预算数支付;小于预算数时,按实际支出数支付。

定点采购之四要点

  多层次选择 众所周知,不同的会议其规格、规模及经费的档次是不同的。规格高、规模大、经费多的会议当然要选择档次较高的饭店;反之,则可以选档次低的饭店。简言之,即会议的层次要与饭店的层次相匹配。

  那么,会议定点饭店的公开招标应满足高、中、低3个等次的需求,按会议的规格、规模和经费等情况来划定会议的层次,明确规定每个层次的会议应匹配的饭店等级。
 
  以本地为主 应当在本地经营的饭店中间选择定点饭店,这样做的好处是地域相对比较集中,可以节约会议成本。同时,还能有效监督以开会为名,行观光游览之实的违纪行为。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地召开会议的,亦应事先报政府审批,经同意后,选择当地相应的定点饭店。

  按层次招标 最好能对每个层次的饭店进行单独招标,不应各个层次需求混在一起笼统进行。采购定点饭店要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需要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时,应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科学确定评标办法 同一类饭店,其硬件条件及服务条件难分伯仲,且在不同时期的价格也是波动不定的,在这种情况下,怎样决定定点饭店的取舍呢?笔者认为,采用最低利润率评标法较为恰当。具体来说,就是在经费预算范围内,按当时、当地的市场定额或市场行情确定餐费实际发生额,以实际发生额乘以利润率作为合同金额或支付金额,利润率低者中标。

监管应注意的问题

  联合通知 招待业务由会议召开单位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合通知。在会议召开前至少3天,召开单位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联合通知有关定点饭店做好接待准备,两家单位必须同时加盖公章,以上任何一家单独通知或是其他任何单位通知,定点饭店可以不受理,财政也有权拒绝支付。召开单位应当根据会议报到情况确定用餐、住宿人数,在会议召开前的12小时前通报给定点饭店,以便饭店及时做好接待准备。
 
  依据签到 会议实行参会人员亲笔签到制度,与会人员必须亲笔签到,不准代签,且将签到情况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于非通知会议的费用和非参会人员的住宿、用餐开支,财政部门应当坚决拒绝。

  对会议定点饭店实行政府采购,是一件有利于规范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大好事。各级政府一方面要按中央精神坚决执行;另一方面,也要联系地方实际情况精心部署,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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