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标书须防泄密
作者:可可 发布于:2007-02-08 15:5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很多人都知道“细节决定成败”的道理,但在具体工作中,不是每个人都能把握好细节的。最近就听说了这样一个事情,某采购项目招标结束后,监管部门接到了几个供应商的联名投诉。供应商在投诉中称,自己的投标文件还没制作出来,预中标供应商就知道了自己要参与这次竞争……而且预中标供应商事先就知道了哪些供应商会投这个标。投诉人据此推断,预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中心一定有勾结,否则预中标供应商怎么会知道这样的内幕,而且最后还中标了。
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后,却始终没有找到采购中心与预中标供应商“有勾结”的证据,深入了解后,也没发现采购中心参与此项目的工作人员与预中标供应商之间有什么关系。那么,问题到底是出在何处呢?
采购中心对此项目的采购环节进行认真梳理后,终于发现了症结所在:购买标书时,该预中标供应商最后一个来购买招标文件。而采购中心的购买记录是表格形式的,23个供应商的购买记录就在一张表格上。预中标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登记时,速度相当慢,估计就是在“偷看”招标文件的出售记录。尽管如此,采购中心还是有口难辨……
实践中,很多采购代理机构在登记购买记录时,都是在一张纸上进行的,而一张纸上可以登记很多家供应商的购买记录,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常常会随便翻阅其他投标人的购买记录。这对先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因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出售招标文件环节,对购买记录进行保密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
具体可以这样操作:有条件的地方,最好都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记录,供应商只要在网上登录并填写信息就可以了。没有条件的地方,在出售招标文件登记时,应当每个供应商单独登记一张表格,切忌共用一张表格,以防出售信息泄露。招标结束后肯定要作报告,到时候再把所有的表格统一装订即可。
有人认为,一张纸登记一个供应商会形成一定的纸张浪费,分开登记查阅起来也不太方便。但分开登记不仅可以保证供应商能在一个更加公平的环境中竞争,而且还可以预防因为信息泄露影响采购质量、不得不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等不良后果。如此权衡,或许您就不觉得麻烦、不认为这是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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