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消费劲吹“绿色风”
作者:陈燕平 发布于:2007-03-09 16:5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当前,我国经济保持了快速、持续的发展,污染加剧的趋势也得到了初步的遏制,但由于长期积累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保护环境所面临的形势和压力依旧严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明确写入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可持续生产和可持续消费模式。
绿色采购成突破口
当前,与可持续生产领域的政策实践相比,我国推进可持续消费方面的工作还相当薄弱。依据国际经验,政府绿色采购因具有集中式消费、规模大和政府示范作用明显等特点,成为引导和推动可持续消费和形成绿色市场的重要手段,是我国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的突破口。2006年10月,我国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启动了政府绿色采购,这是我国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从而推进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个重要制度与政策上的突破,必将产生积极的社会意义。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主任 陈燕平
“绿色”建制时机成熟
从目前面临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看,我国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不仅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可行的。
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为推动政府绿色采购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我国在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出现资源环境瓶颈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资源将更难以为继,整个环境亦将不堪重负。面临严峻的形势,在总结历史教训和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明确地写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中。可持续消费是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内容和内在动力,而政府绿色采购是建立可持续消费体系的重要切入点。应该说,目前建立政府绿色采购面临着难得的大好政治环境和有利时机。
我国目前正处于消费升级转型的关键阶段,应积极采取措施促进绿色消费,实现跨越式发展。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消费结构和消费需求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消费需求从低层次向高层次递进,消费结构也在发生着调整。据研究,人均GDP在达到1000~3000美元阶段时,消费开始升级和转型,而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增长,社会将进入生态需求阶段。我国当前已经开始进入这一阶段,消费者的环境意识和绿色消费需求正快速地提升,如生态纺织品和绿色家装悄然兴起,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市场逐渐形成规模,生态住宅更为购房者所青睐,路上驰骋着更多的绿色汽车……无论是政府公共消费或是普通群众的一般性消费,都越来越关注商品和服务对环境、自身健康的影响。绿色消费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到现阶段的必然需求。
同时,更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消费形式也出现了“大量消费、大量生产、大量废弃”模式的升级和转型,这是绝大部分发达国家走过的老路,也是人类社会应该吸取的深刻教训。因此,如何在消费升级和转型的初期汲取教训,发挥后发优势,及早倡导可持续消费模式,实现跨越式发展,避免重复粗放式生产和消费的老路,是我国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实施政府绿色采购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支撑条件已经成熟。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思想。我国政府响应可持续发展要求和在全球范围广泛兴起的“环境标志”运动,由国家环保总局于1993年发起并实施了“中国环境标志计划”。13年来,国家环保总局批准、颁布了70余项环境标志标准,现行的有56项,而正在制定中的有10余项;已有1300多家企业、21000多种产品获得了中国环境标志认证,涉及汽车、建材、纺织品、电子产品、日化产品、家具、包装制品等行业,形成了1000多亿元产值的环境标志产品群体。
环境标志产品的主要特性,是从环境友好角度充分考虑减少环境污染,考虑对人体健康安全、资源能源节约和再生资源运用,考虑产品的可回收和再循环。中国环境标志计划实施10余年,较好地配合与支持了中国环保的工作,现已开展的环保标志认证包括环境保护国际履约类、可再生回收利用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类、改善居室环境质量类、保护人体健康类和节约能源资源等6大类。
中国环境标志计划在产品绿色标准制定方面,注意跟踪国际同类标准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协调有关的工业协会和企业,使中国环境标志标准技术先进而成熟。在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方面积极完成与国际标准的接轨,中国环境标志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在保持了与国际生态标志技术发展同步的同时,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可。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通过13年艰难发展培育了绿色消费市场,促进了绿色技术和清洁技术的发展,使我国的绿色采购产品市场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可以基本满足政府采购的产品内容,是我国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标准、清单和指南的重要基础。
有关部门已经启动了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发布第一份“绿采清单”。我国《政府采购法》出台之时,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已对政府绿色采购有原则性的规定,具备了相应的法律基础。2006年10月,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这是我国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推进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制度与政策上的突破。
除此以外,全球可持续发展战略、经济全球化趋势和WTO规则也对政府实施绿色采购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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