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要兼顾多重效益
作者:周光召 发布于:2007-03-16 16:3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看,创新所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要扩展为全面的社会效益。
创新行为应该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应该提高全民的生活水平,增加就业机会,减少地区差距,同时应符合社会的伦理和道德标准。
建设创新型国家,一个极为重要的战略性举措,就是大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在创新体系的建设当中,企业是最重要的力量。政府从政策上、体制上要创造一个创新的环境,研究所和学校以技术等方面的基础研究为主,还需要一批企业,这些企业不仅要了解市场,了解顾客的需要,而且还要了解科研的发展,了解政府的政策,要了解、掌握整个链条的每个环节,把这些环节串联起来,成为一个有机的体系,真正起到牵头作用,推动创新体系的建设。在整个国家大力发展创新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培养一批有知识、敢探索并富有创造力、同时具有高度社会责任心、高度道德观念的企业家,领导企业迅速完成自主创新体系的建设,并在未来承担更多的历史使命,实现整个国家向创新型国家的转变。
(作者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名誉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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