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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莲清教授:创新财政制度方能防治腐败

作者:岳德亮 发布于:2007-03-19 09:40: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从当前查处的权力腐败案件看,制度存在的结构性缺陷,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原浙江工商大学副校长沈莲清教授日前发表观点认为,正是这些制度缺陷,客观上为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提供了土壤和条件,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建立预防腐败的有效机制。

  沈莲清介绍说,我国原有的财政制度是分散支付制度,它将预算资金划拨给预算单位,存入预算单位帐户并由预算单位支付,使资金过早流出国库,脱离了财政监督,加上对资金监管水平不高,如在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税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不足和漏洞,容易形成层层克扣或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腐败现象。

  因此,沈莲清认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必须创新财政制度,强化财政资金的监管:

  实行部门预算制度改革财政制度,首要的任务就是要从改进预算编制着手,推行部门预算。部门预算从基层预算单位编起,由部门统一平衡上报预算草案;财政部门根据财力可能下达预算控制数;部门根据预算控制数再次平衡,调整上报修改后的预算草案;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政府审定,并根据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的预算,一个月内将部门预算批复到预算单位。预算资金一次性分配完毕,除了预留一部分经费用于应对突发事件外,所有资金年初一次性分配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年度预算执行中除了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配合《政府采购法》的出台,加快制定具体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的步伐。完善政府采购机构体系应建立两个相应的组织机构;一是采购主管机构,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二是采购主体机构,即政府采购中心。为了使政府采购活动能在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环境中运作,从源头上有效抑制政府采购活动中各种腐败现象的出现和蔓延,必须建立多方面监督的机制,要借助财政、纪检监察、审计、工商、司法、供应商、社会公众力量,对采购操作过程的规范化及采购合同履行等全过程实行有效的监督。  

  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集中收付的运行模式。运行模式有三种,一是取消各单位银行账户,由财政在国库统一开设单一账户;二是集中核算会议业务。各单位在公务活动中的所有经济业务,由国库收付中心集中办理;三是经费直接收付,其中人员工资支出从银行直接划入个人账户,差旅费的支出,先从单位备用金预支报销或预借。单位购买支出则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由财政将经费直接拨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商。未达到政府采购目录或定额标准的零星购买,用单位备用金垫付或到国库收付中心预借,待工作结束后按程序报账。通过实施统一核算和集中收付,可以加强对各单位的会议监督,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极大地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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