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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作者:杜海水 卢丙文 发布于:2007-03-19 16:0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实施以来,财政预算部门资金的支出情况得到了集中的管理和规范,非正常支出或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了正常发挥。如何进一步深化财政集中支付制度,使财政预算资金安全、完整、高效运行,是摆在财政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严把认识关、监管关、审核关和整合关四方面入手。

严把认识关 突出“控”字

  国库集中支付是财政资金运行机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加强财政资金支出不间断性管理、监督,及时控制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手段;是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的前沿岗哨和第一道关口;是政府财政预算管理部门直接获得预算执行部门支出信息的桥梁和纽带;是财政预算支出由定期监督走向日常监督的必然趋势。

严把监管关 突出“严”字

  把财政预算部门资金支出集中管理只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规范和监督预算执行部门或单位合理、合法、合规地使用财政资金。制度建立和执行的宗旨在于,把预算执行部门的财政资金支出统一管理起来,并严格支出手续、合理支出票据和支出渠道。然而,随着部门利益、小团体利益、个人私欲的膨胀,一些预算执行部门巧立名目消费,想方设法花钱;或编制虚假工程预算和决算,不择手段骗钱等苗头有所抬头,这些违法违纪行为严重侵蚀了财政预算资金这块基石。

  因此,限制不合理支出、抑制集团消费、消灭虚假支出,是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预算资金支出监督的重点。财政改革进行国库集中支付不但是为了更好的管理财政资金,更重要的是为了更好的督促财政资金的使用,统一管理是为了更好地监督;只有严格监督财政资金的使用,才能管理好财政预算资金。因此,既不能“统”而不“管”地走形式,也不能“管”而不“严”地搞搪塞,更不能重“管理”轻“监督”地追求片面,而应把管理和监督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不给违法违纪行为留下可乘之机。

严把审核关 突出“真”字

  集中支付管理和审核人员要不断更新知识,重视再教育。集中支付管理和审核人员应多掌握和了解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所采取的手段和审核方法;有关法律法规限制和约束预算支出的要件和条款;预算支出项目、票据的审核技巧,增强审核本领,提高真伪支出内容和虚假发票的识别能力等。除此以外,在人员自我学习和互帮互助的基础上,财政部门还应组织统一的培训和学习。

严把整合关 突出“省”字

  财政集中支付业务部门与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等相关管理和监督机构密切配合、相互作用,更能映射出集中支付的综合效益。首先,集中支付部门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互相配合。集中支付部门在审核部门预算支出过程中,如果发现预算或综合预算部门及单位违反政府采购制度规定,或存在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不合法、采购价格明显偏高的现象,要及时通报给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查处,以便能更好地节约和使用财政资金。其次,集中支付部门与财政内部监督部门互相配合。集中支付部门发现预算部门或综合预算部门及单位,在核销某个项目支出或费用支出时,可能存在虚假或违规、违纪问题时,要及时通报给财政内部的监督部门,以便进一步查证核实,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追回财政资金,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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