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合力整治“贴牌”歪风
作者:张栋天 发布于:2007-03-21 16:5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定点采购供应商”的招牌极大方便了采购人,也有利于社会各界对定点供应商进行监督,同时,供应商还可以提高自身的可信度。正因为政府采购“定点”招牌有着沉甸甸的含金量,不少定点之外的供应商打起了歪主意,盘算着通过“贴牌”的方法为自己镀金谋利。恶意使用“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招牌的做法不仅破坏了市场的经济秩序,损害了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更严重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形象。
擅自“贴牌”花样多
擅自加挂定点牌 有些供应商从未参加过定点招标采购活动,根本不具备定点供应商资格,在未经相关部门或机构的批准和许可的前提下,擅自制作并加挂了“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字样的招牌,误导采购人和普通消费者。
合同期满不摘牌 定点采购的合同有一定期限,合同期满,如果定点供应商在新一轮的招标中被淘汰,则其“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招牌必须摘下。但有的商家却应摘不摘,继续悬挂。
超出合同规定内容 不少“聪明”的供应商悬挂在经营场所的“定点”内容比较复杂,标注的定点项目往往超出定点合同约定的范围,而采购人对此并不知情。
“贴牌”歪风该终止
供应商应保持诚信 供应商应做到依靠实力赢大单,自觉维护政府采购秩序。定点供应商在信守政府采购合同的同时,应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恶意介入定点业务的非定点供应商。而非定点供应商亦不能急功近利,用假招牌招揽客人。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加强管理 定点招标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制发定点采购文件,将定点供应商的名单、价格、服务等相关信息公之于众,方便采购人操作和监督。不可忽视的是,对定点供应商实施中止合同、取消资格的信息更应及时传递到位。另外,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统一制作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牌子,并在定点合同终止时,及时收回或销毁。
采购人要做“明白人” 明确专人负责定点采购事务,经办人员要认真研究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定点采购相关文件,掌握各类定点采购项目供应商的情况,并在采购过程中做到货比三家,避免草率从事,以防受骗上当。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对恶意使用假招牌的供应商,市场监管部门应严惩不贷,从重处罚,严厉打击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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